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FDA图片)
【美新社讯】10月6日周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公告,通告所有希望在美国上市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的开发商,FDA将严格遵守紧急授权的严格标准。
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临床试验中,在志愿者注射第二剂潜在新冠病毒疫苗后,FDA需要看到之后两个月的随访数据。
虽然川普总统希望,有一些疫苗在11月3日大选前上市,但上述标准公布后,让这一可能变得更加渺茫。
此前在8月下旬,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局长哈恩(Stephen M.Hahn)在国会听证会上承诺,将遵循科学的原则来指导与审核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的开发,并表示,如果川普政府在疫苗被证明有效和安全之前,施压紧急授权批准的话,他将辞职。
(FDA疫苗审核条例)
(FDA疫苗审核条例)
在10月6日发布的公告中,(如上图)C项中,明确提到:
“来自3期临床试验的数据应包括,需要全套疫苗接种方案(有的疫苗为一剂,有的疫苗为两剂,目前大多厂家为两剂)完成后,至少两个月的数据,以帮助提供足够的信息,来评估疫苗的受益风险状况,包括:不利事件; 研究对象中重病的病例; 和新冠肺炎(COVID-19)引发的自适应(而非先天),和对疫苗的记忆免疫反应而产生的保护性影响。”
据《政治》网址的报道,在10月6日出现的的一封公开信中,来自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在内的60多名顶尖医生和公共卫生研究人员表示,FDA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方针。该小组也建议FDA局长哈恩(Stephen Hahn),在考虑疫苗的紧急授权申请之前,FDA应当要求对所有试验参与者进行至少两个月的监控,而不是只需要一半(一个月)时间。
目前,可能只有美国辉瑞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阿尔伯特·布尔拉(Albert Bourla)认为,该公司可能会在本月准备好,提交一种疫苗的审核。
此前,9月8日周二,全球九家最大型最知名的生物制药公司联合声明称:签署“我们与科学在一起”(#WeStandWithScience)承诺,承诺要全面审查其开放研制的新冠肺炎(COVID-19)候选疫苗,然后再向联邦政府申请批准上市。
而在8月底,美国CDC曾致函各州长,表示正在建设物流中心准备分发新冠疫苗;似乎暗示美国最早可能在11月1日前,开始向各地分发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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