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帕薩迪納訊】离婚往往是人生中最具挑戰性的經歷之一,而加州的離婚法律體系因其獨特性可能讓這一過程更加復雜。盡管一些法律條款看似常識,但許多細節仍可能被忽視,從而影響離婚案件的最終結果。無論您正面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爭議,還是配偶贍養費問題,了解加州離婚法的核心要點將幫助您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前檢察官、現任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 憑借多年法庭實戰經驗,為民眾深度解析加州離婚法五大關鍵領域,特別是最新修訂的子女撫養相關法律,幫助您在這個艱難時期做出明智決策。
🔔🔔 共同財產與財產分割
加州是“共同財產州”(Community Property State),這意味著婚姻期間獲得的資產與債務通常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平等分割,無論資產由哪一方獲取。例如,養老金、房產甚至債務都可能納入分配范圍。
但請注意,婚前持有的個人財產(Separate Property)一般不在分割之列。若財產性質存在爭議,律師可協助厘清邊界,並在必要時通過離婚協議修改程序調整分配方案。
加州家庭法第2500條規定,婚姻期間獲得的所有資產和債務均視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需平等分割。這包括:
🔶 工資、獎金等勞動收入
🔶 房產、車輛等有形資產
🔶 養老金、股票期權等投資權益
🔶 信用卡債務、房貸等共同負債
⚠️⚠️ 例外情況:
🔺 婚前財產(需提供購買証明)
🔺 繼承或贈與所得(需保持資金獨立)
🔺 婚前協議約定的特殊安排
✅✅ 鄭博仁律師的建議:
🔷 建立完整的財產清單(包括近5年銀行流水)
🔷 對混合財產(如:婚前房產婚后增值部分)需專業評估
🔷 考慮通過QDRO(合格家庭關系令)處理養老金分割
🔔🔔 離婚程序時間線與關鍵步驟
即使雙方已達成全部協議,加州法律仍要求至少六個月的等待期,從提交離婚申請之日起計算。在此期間,雙方需完成財務披露、財產分割協議、子女撫養安排等步驟,並向法院提交最終文件。這一規定旨在確保離婚決定的慎重性,但可能延長法律程序的整體時間。
鄭博仁律師(Paul P. Cheng, Esq.)指出,加州強制規定的6個月等待期隻是最低時限,實際離婚周期通常為8-12個月。普通流程包括:(**假定沒有諸如沖突激烈的監護權糾紛或復雜的資產分割等重大復雜問題)
✅✅ 鄭博仁律師的加速技巧:
🔷 提前准備所有財務文件
🔷 考慮調解(Mediation)替代訴訟
🔷 對無爭議離婚使用”默認判決”程序
🔔🔔 配偶贍養費(Spousal Support)計算標准與最新判例
加州法院可根據婚姻存續時間、雙方收入能力及生活需求等因素,判定支付配偶贍養費(即“贍養費”)。鄭博仁律師提醒,值得注意的是:
🔺 贍養費期限:短期婚姻(如少於10年)可能僅需支付婚姻時長的一半,而長期婚姻可能需終身支付。
🔺 減免條件:若受益方再婚或經濟能力顯著改善,支付方可申請終止義務。律師的介入能幫助您評估合理金額,或通過協商降低支付負擔。
🔔🔔 加州贍養費採用”三步計算法”:
第一步:初步估算
採用”收入差額法”(40%高收入方淨收入 – 50%低收入方淨收入),但不超過雙方總收入的40%
第二步:調整因素
🔷 婚姻持續時間(10年以上可能判終身贍養)
🔷 Recipient配偶再就業培訓需求
🔷 Payor配偶的稅務抵扣優勢
第三步:特殊考量
2023 年加州上訴法院新規(In re Marriage of Davies)強調:
🔶 加密貨幣收入必須納入計算
🔶 遠程工作導致的收入變化可申請調整
終止條件:
🔷 受益方再婚
🔷 法院規定的期限屆滿
🔷 任何一方死亡
🔔🔔 “無過錯離婚”原則的適用
加州實行“無過錯離婚”(No-Fault Divorce),夫妻無需証明對方存在過錯(如:出軌或虐待),僅需聲明“不可調和的分歧”(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即可申請離婚。此外,申請人或配偶需在加州居住滿6個月,且在當前縣居住滿3個月方可提交申請。
🔔🔔 子女撫養權的核心考量
加州法院以“子女最佳利益”為首要原則,將撫養權分為兩類:
1)法定監護權(Legal Custody)賦予父母對子女重大事項的決策權,包括:
🔶 教育選擇(學校、課外活動)
🔶 醫療決定(手術、心理治療)
🔶 宗教培養
🔶 國際旅行許可
✅✅ 鄭博仁律師的重要提示:即使獲得單獨法定監護權,非監護方仍有權獲取子女教育醫療記錄(FC 3025條)
2)實際監護權(Physical Custody)決定子女居住安排,常見模式:
2024年關鍵立法更新
《Piqui法案》(SB 331)核心條款:
🔶 禁止法院強制子女參加”強制團聚治療”(曾導致子女否認家暴指控)
🔶 要求法官完成8小時/年的家暴影響專項培訓
🔶 設立”兒童特別辯護人”制度(適用於高危案件)
《AB 2024 法案》改革要點:
🔷 簡化家暴禁制令(DVRO)申請流程
🔷 禁止法院書記員以格式問題拒絕申請
🔷 電子申請24小時內必須處理
✅✅ 鄭博仁律師指出,實務影響:
🔷 家暴指控現在會更快觸發全面調查
🔷 父母需更詳細記錄子女互動情況(建議使用專用app,如:OurFamilyWizard)
🔷 心理健康評估在爭議案件中的作用提升
🔔🔔 特別關注:跨境離婚與高科技資產分割
🔴 跨國因素:
🔶 在美境外結婚仍需在加州居住滿6個月方可申請離婚
🔶 國際子女誘拐案件適用《海牙公約》追索程序
🔴 數字資產處理:
🔶 加密貨幣:需專業取証追蹤鏈上交易
🔶 社交媒體賬號:粉絲經濟價值可納入財產評估
🔶 元宇宙資產:虛擬房產分割成新爭議點
🔴 專業法律支持的價值
加州離婚法律體系每年都在演進,僅2023年就有17項家事法修訂生效。在 Piqui 法案和 AB 2024 實施后,子女撫養權案件的處理標准已發生實質性變化。
✅✅ 鄭博仁律師事務所建議:
🔷 盡早取証:保存所有通訊記錄和財務憑証
🔷 靈活選擇程序:評估調解、協作離婚等替代性方案
🔷 關注時效:財產分割訴訟必須在離婚后1年內提起
在您人生的轉折點,讓我們用專業守護您和孩子的未來。
關鍵詞: 法訊,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離婚,加州離婚法,共同財產,個人財產,財產分割,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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