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美新社訊】8月31日,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將加州眾議院AB 3088法案簽署立法,延長租戶“禁止驅逐令”(Eviction Protection)至2021年1月31日。
近日,Ethnic Media特邀AB 3088法案共同作者之一、加州眾議員邱信福(David Chiu)與多族裔媒體通過網絡會議連線,詳解提出法案的初衷、細節,以及未來設想。
邱信福是代表加州第17選區的州眾議員,選區主要涵蓋舊金山東部。自2016年以來,他擔任加州眾議院住房和社區發展委員會主席。同時,他也是以下立法委員會的成員:預算,商業和專業,司法,藝術,娛樂,體育,旅遊和互聯網媒體。他也是加州亞太裔立法核心小組的主席。
當天,近百位來自華裔、韓裔等亞太裔,印度裔等南亞裔,以及拉丁裔等少數族裔的媒體代表列席參與。
8月31日,州长纽森签署AB 3088,正式立法(加州州长办公室官网图片)
“因为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大流行和经济衰退,加州1700万租房者中,超过500万可能无法支付房租。”加州众议员邱信福(David Chiu)首先指出,“就在几周前,美国人口普查显示,有超过四分之三的加州人对自己此后的租金偿还能力,表示很少或没有信心,”
此前,加州州长纽森签署的“禁止驅逐令”(Eviction Protection)将在9月1日过期,如果没有新的立法,数以万计的租客或面临房东的“驅逐令”(Eviction Notice)。
立法者們不能允許大規模的驅逐浪潮,同时也保障房东的权益,加州众议员邱信福(David Chiu)与代表聖塔芭芭拉的众议员莫妮克·利蒙,以及加州參議員史蒂文·布拉德福德和加州參議員安娜·卡巴列羅共同起草后;在加州众议院和参议院都获得通过,并由州长纽森签署,正式立法。
据介绍,
*** 因为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而产生经济困难的住房租户,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提供“困难声明”(Hardship Declaration)以及相关证据。
即使曾经的年收入超过县内平均水平的130%,并超过10万美元的,也可以填写“困难声明”。
*** 以证明在2020年3月4日至8月31日之间,因为新冠肺炎(COVID-19)造成财务困难而拖欠租金。房东则不可在2021年2月1日之前,驱逐租户。
房东将房客拒之门外,移走个人财产,或关闭公用事业服务,以驱逐房客,而不是通过必要的法庭程序,可能会面临1,000至2500美元的罚款。
*** 租户同时也有在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所拖欠租金的25%的义务。
租户可以每月支付25%,或者一次性支付租金的25%。
*** 租客仍有责任和义务,向房东缴纳拖欠的租金。
如剩餘拖欠租金,房東可在2021年3月之後,前往法院追討这笔債務,並寻求法官命令房客償還租金。
*** 而房东仍然可以用其他理由,驱逐租户。
AB 3088法案也兼顾屋主和房主的权益。
*** 立法將《房主權利法案》中的反止贖保護(Anti-foreclosure protections)範圍擴大到小型房東;
*** 提供新的問責制和透明度條款,以保護要求遵守CARES的寬容的小型房東借款人,向因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損害的借款人,赋予訴訟权力。
*** 该法案适用于拥有四(4)个或以下财产的房主和房东,无论所有者是否也住在这些房产内,也不论因为新冠肺炎(COVID-19)而难以支付抵押贷款。
为让租客、房东和房主更好了解法案,可以在浏览器内搜索:“HousingisKey.com”;
或直接输入:https://landlordtenant.dre.ca.gov/index.html
“這項新法律保護租客不會因為沒法支付租金而被驅逐,也幫助使房主免於抵押品贖回權。由於與COVID相關的不付款行為,加利福尼亞州正在加緊保護那些最有風險的人。”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在法案簽署時指出,“一旦聯邦政府最終意識到,其在穩定住房市場中的作用,加利福尼亞州將成為永久解決方案的試點。加州需要真正的聯邦承諾,投入大量的新資金,以協助在加州乃至整個美國陷入困境的租戶和房東。”
9月1日,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公告指出,应该暂停任何驱逐租客的行为,以减少感染风险。当天,川普总统也发表声明,禁止在年底前,驅逐大多數租客。
為了解民眾對這些行政令的了解程度,以及實際情況,美新社特別組織調研:《延長租戶“禁止驅逐令”(Eviction Protection)後的一個星期》, 在走訪4-5家在聖蓋博谷內的公寓後,獲得一些有趣的發現:
1) 雖然,公寓經理或房東們,對於加州州長紐森,川普總統行政令都有所耳聞,但他、她們更關心的是地方和城市的法規和規定。
實際關鍵是所在縣、所在城市,有沒有“加入執行”(Adopt)的行列。另外,也有人提出,建在非城市管轄的縣屬地區(Unincorporated Area)的公寓,將受到更少的約束。
2)能否“實施驅逐”(Eviction)的關鍵,還在於法院是否受理案件。
以洛杉磯市(LA City)為例,公佈“禁止驅逐令”後,法院完全不受理驅逐(Eviction)租客的案件,从程序上切断可能性。
3)相比“困难声明”(Hardship Declaration),支付所拖欠租金的25%,以及後續租金,更重要。
以3月失業為例,到9月份已經6個月。以1BR來計算,租金在$1300-1800美元左右。繳納25%,暨需要$1950-2700左右。
對於沒有什麼存款,生活在收入支票之間(Paycheck to Paycheck)的民眾來說,是一筆“巨款”。退一步講,即使可以拿出這筆錢,而後邊的75%,以及新累加的房租,怎麼辦?
4)驅逐(Eviction)租客,可以有其他理由。
不論是加州州長紐森,川普總統行政令,都允許以其他理由,來驅逐租戶。
5)歡迎對屋主和房主的權益的保護,但其實也“順利成章”。
因為,如果債權銀行想要回收房產的話,首先要將所有住戶驅逐。而在現階段,願意承擔這些風險,並走完法律程序的債權人鳳毛麟角。
*** 據公寓經理A女士(上圖)透露,公寓內的租客以華裔為主,基本都能夠在疫情期間,按時支付租金。
眼下,有近10戶搬離,或買房產,或搬去其他公寓。房東也沒有急著招租,正好利用空檔,進行翻新。既省去了支付租客騰房間住旅店的費用,也可以抬高未來的租金。
*** 據公寓經理及房東M先生(上圖)介紹,除非有重大變動,否則地區法院將從本月開始,接受驅逐(Eviction)租客的案件。
眼下,有幾個租客因為收入減少,而達成了分期支付的協議,但風險都在可控範圍。
租客中,多在餐飲業就職。雖然遭受重大打擊,但餐飲業可以營業外面或室外堂食,仍可以獲得一定收入,支付房租。
*** 據公寓經歷C女士的介紹,因為疫情,走“相對低價”的路線,旁邊公寓只能租到Studio的價位,在這裡可以租到1BR。
因為價格低,所以目前是“住滿”的狀態,最近入住的租客中,不少是從價位高的其他公寓處搬來的。
*** 據公寓經歷B女士介紹,該公寓比較多元化,各族裔都有,支付租金的情況尚可。
眼下招租,除了查信用外,還要出示收入證明或/和銀行證明。以每月$1500美元的1BR為例,要求收入至少達到2.5倍或以上,並需要兩個月的押金。房東顯然比以往更看重收入和經濟能力方面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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