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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所有公立及私立學校學生接種傳染病疫苗規定不違憲

發佈時間:2018年07月25日 07:50 來源:美新社 评论:0條 點擊:3469次

(eziz.org 圖片)

【美新社帕薩迪納訊】加州上訴法院本月宣佈,加州在2016年要求所有公立及私立學校學生必須接種傳染病疫苗的規定,並沒有違反美國的宗教自由或受教育權。

洛杉磯第二區上訴法院就表示,強制免疫一直被認為是防止傳染病傳播的黃金標準。法院引證早於1890年加州就駁回質疑有關強制接種法律的相關裁決,表示新法律不具歧視性,並且是保護公眾健康的有效措施。

前檢察官、南加州資深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稱,這項新法律是在2014年麻疹疫情爆發後政府所製定的。而據悉當時,疫情的爆發源於幾名到迪士尼樂園遊玩沒有接種過疫苗的孩童。因此,政府頒布法律要求所有學童接種疫苗,包括麻疹,腮腺炎,水痘,破傷風,百日咳和風疹。

新法律廢除了“個人信仰豁免”,所謂“個人信仰豁免”就是父母可以不讓孩子接種疫苗。根據新法律,目前唯一可以不接種疫苗的學生是有醫生認証的醫療豁免的孩子,和在家接受教育的孩子。

然而,法律要求父母隻有在孩子進入幼兒園或七年級時才提供疫苗接種證明。因此,具有先前父母豁免的小學生不需要在七年級之前接種疫苗,並且當法律於2016年7月生效時在八年級或更高年級、同時過去有豁免的學生,將不必接種疫苗。

本月初的這一新裁決,是加州上訴法院對該問題的首次裁決,由六名學生提起訴訟,他們表示疫苗會殺人,並且法律是“極權主義”。

然而,法院表示,有充分的科學証據表明,強制接種疫苗可防止疾病爆發。如果大量兒童獲得疫苗豁免,“社區免疫”將會隨之降低,從而導致麻疹等疾病的再次出現。

美國州法院在1944年的一項裁決中引述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將一些宗教團體從童工勞動法中豁免,並稱,“自由行使宗教的權利不包括將社區或兒童暴露於傳染疾病或死亡之中。“

雖然受教育的權利是州憲法的一部分,但並非絕對,它必須為國家保護兒童健康的必要性讓位。

(圖文由鄭博仁律師事務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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