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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母虐待親侄致死案量刑裁決 24歲被告遭判22年有期

發佈時間:2017年06月02日 01:22 來源:紐約僑報 评论:0條 點擊:2190次


《紐約郵報》圖片

【僑報訊】週四(1日),姨母虐待親侄致死案在布碌崙最高法院接受量刑裁決。被害兒子的母親前往法院向法官求情,希望法官能對行凶的姨母網開一面。


據《紐約郵報》報導,當日娜塔莎·戴爾(Christen Dale)前往布碌崙最高法院聲淚俱下地請求法官Miriam Cyrulnik能手下留情,在整個過程中法官Miriam Cyrulnik保持了沉默,隨後她做出裁決,判決24歲的嫌犯克里森·戴爾(Christen Dale)22年有期徒刑。


消息人士稱,克里森·戴爾曾與其姐姐和姐姐的兒子伊森·艾利(Ethan Ali)一同住在洛克威高速287號(287 Rockaway Pkwy)。


2015年2月25日,其姐姐出門工作,克里森·戴爾在家幫助照看4歲的侄子。她在庭上承認使用了皮帶不停抽打侄子,包括皮帶和皮帶的金屬頭。


據稱,克里森·戴爾會如此殘忍地虐打侄子,僅僅是因為孩子在拼寫課上沒有集中精神,引起了姨母的震怒。


法醫檢驗的結果顯示,伊森全身遍布鈍物擊打的傷痕,並伴有嚴重的內出血導致多個內臟器官衰竭。


在受到這致命的虐打之後,克里森·戴爾的辯護律師邁克爾·歌德(Michael Gold)稱克里森·戴爾親自照顧了伊森幾個月,力證戴爾對侄子是愛護有加的。


他辯稱伊森的死是“偏激的紀律懲罰導致的錯誤後果”,並請求允許克里森·戴爾自付保釋金出獄。不過法官仍將克里森·戴爾羈押候審。


據悉,克里森·戴爾有自殺傾向,監獄對其進行了特別監控。


5月17日,克里森·戴爾在陪審團審判下,被判過失殺人、兩項二級攻擊罪以及危害兒童福利罪名成立。


“我對侄子伊森·艾利的死感到悲痛,我很想念她,我要向自己的姐姐道歉,我願意承擔做錯事的後果。”克里森·戴爾在聽完裁決後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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