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僑報紐約網報導】近日,紐約一名男子因誤判謀殺入獄十八年後獲得巨額賠償,他的律師透漏,賠償金高達700萬美金。
據每日新聞報導,根據美國國家註冊登記處的報告,1991年8月4日,費爾南多·貝穆德斯(Fernando Bermudez)被指在格林尼治村的一間夜總會外開槍擊中了16歲的受害人雷蒙德·布朗特(Raymond Blount)。
據報導,1992年陪審團裁定貝穆德斯犯有二級謀殺罪。貝穆德斯被定罪時年齡為22歲。
隨後,1993年,涉及該案的五名證人發表了他們的證詞,稱事發後警方有意迫使他們指認貝穆德斯是槍手。
據了解,現年48歲的貝穆德斯在六年前開始了與紐約市和紐約州的法律鬥爭。
貝穆德斯的律師邁克爾·拉蒙索(Michael Lamonsoff)表示,2014年,紐約州同意支付貝穆德斯475萬美元作為賠償金,但紐約市一直未同意。
拉蒙索稱,“費爾南多永遠不能再恢復他已經失去的,這18年的自由!"
目前,紐約警察局與法律部均未對此事件發表評論。 (編譯:Y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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