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律師指麥當娜足跡遍及世界各地,但只把西64街的住所稱之為家。Hiroyuki Ito/紐約時報
雖然麥當娜是世界級的女星,但她的家卻是在曼哈頓西64街──這可不是胡謅,而是根據律師在庭上的說法。
《每日新聞》報道,麥當娜正起訴西64街1號合作公寓委員會,指業主必須在單位內居住,才可以讓其成年子女或女傭入住超過30天的嚴格規則,對她施加了不合理的困難,從而構成違約。
代表該物業的律師斯威尼表示,有關新規只是澄清現有規則適用於任何一位業主,敦促法院駁回案件。
法官稍後將再發聲明
麥當娜代表律師肖恩於19日的聆訊中向曼哈頓法官表示,他的當事人到世界各地巡遊,大部分時間也是住在酒店房內,「但她只會把西64街的地方稱之為家」。
肖恩要求曼哈頓最高法院法官勒博威茨發出聲明,證明麥當娜是在該處居住。
斯威尼表示,委員會從沒有堅持麥當娜必須身處公寓,才可以讓20歲的女兒盧爾德繼續住在那裡。他要求法官撤回案件,是由於她希望令2014年的守則無法執行。
法官指出,將於稍後日子發出聲明。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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