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被告高煥一對七項指控不作抗辯。美聯社資料圖片
2012年屋崙愛科斯大學7死槍殺案星期二提堂,韓裔被告高煥一對所有控罪不作抗辯。由於指控內容多,法官花了半小時才聽取內容完畢。
高煥一被控7項一級謀殺、3項有預謀謀殺、1項綁架期間殺人和1項槍擊期間犯下多項謀殺,他星期二對所有指控不作抗辯。高煥一的認罪協議將要求判刑7次終身監獄,不得假釋,另加入獄271年,7月14日將由阿拉美達縣高等法院海拿宣判。
兩星期前心理醫生認定高煥一在那柏州立醫院接受精神病治療多年後,恢復精神能力,可以接受審訊。高煥一的代表律師、助理公辯律師克勞斯表示,今次認罪協議的原因是阿縣地檢署不尋求判處其當事人死刑。地檢署發言人德里力克表示,按照本案案情嚴重,包括高煥一的暴力行為和其精神狀況,署方認為終身監獄不得假釋是「合適結果」。她形容案件是「本縣前所未見」,不可以再讓高煥一獲得自由而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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