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一名退休社工入稟法院,指控聖他克拉市的不分區選舉制,妨礙亞裔參選人當選市議員,儘管該市亞裔人口佔總數近四成,但逾半世紀從無亞裔當選市議員。
根據姓氏推測可能是日裔的原告向山(Wes Mukoyama)表示,如此多的亞裔人口卻無法選出他們想要的參選人是「有些問題」。
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數據,聖他克拉市人口有45%為白人、19%為拉美裔和3%為非裔,亞裔則佔38%。
訴訟尋求准許實行分區投票制度,並按照《加州投票權法》(California Voting Rights Act),禁止各縣市實行充滿種族傾向的大型選舉制度。
民權律師魯賓(Robert Rubin)形容,此情況已出現很久。亞裔法律聯盟(Asian Law Alliance)指出,儘管聖他克拉市亞裔人口有38%,市內有三成合資格選民是亞裔,但自1951年現有市憲章採納以來,從來沒有亞裔當選晉身聖他克拉市議會。
去年市議會選舉中,有5名亞裔角逐市議會席位,但無人當選。
魯賓的律師事務所認為,部份亞裔參選人獲得亞裔選民支持,倘若實行分區選舉制,部份亞裔參選人勢必當選。
魯賓指出,自《加州投票權法》2002年通過以來,沒有一宗挑戰不分區選舉制的訴訟失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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