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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報獨家:高宇仁海關被上手銬真相還原

發佈時間:2017年03月16日 23:00 來源:紐約僑報 评论:0條 點擊:2149次



【僑報記者邱晨電話採訪報導】自稱高宇仁(受訪者不願透露真實姓名)的一名中國留美女學生,2月27日從廣州飛抵洛杉磯國際機場後,先被聯邦海關暨邊境保護局扣留、詢問了30余小時,隨後便將其遣送回國了。事後高宇仁在網上公佈了她的這段遭遇,引起廣泛關注。網上也有不少媒體藉機炒作,把事情鬧得沸沸揚揚。


她說,她並不想博得同情,她接受采訪的另一目的是,讓那些已在美國留學的,或將要到美國留學的中國學生能從其經歷中吸取教訓,遇事不慌,不要像她那樣蒙受不白之冤。



  被遣返一事對她打擊很大,她家人也同樣受到了重大打擊。 “現在我不太願意與人見面、交流,每天晚上睡眠也不好,一點點風吹草動就能醒,特別敏感。不太願意聽到手機的聲音,包括別人的和我自己的,總覺得響了以後就有事,不想看見,不想听見。從事件發生後到現在就沒有好好吃過幾口飯,沒什麼胃口。”


  高宇仁日前接受本報獨家採訪時表示,有些媒體歪曲了事實,希望藉助僑報發聲,還原事件真相。


移民局檢查人員在檢查。



  非法打工?是幫朋友忙而不是工作


  海關關員應該是因為我在臉書上的一句話(“I'm live in northridge, but I'm helping with my friends' company, it's an international student agency company”)而遣返我的。其實,這事是這樣的,2016年有一位上高中時的同學,約我見個面,我住在北嶺,但當時有機會到華人區去,她問是什麼地方見面,我就給她發了一個地址,她說那是什麼地方,我說那是我常去找華人朋友的地方。她問是哪兒,我說是個公司,是朋友的公司,一個留學中介。她就把我打斷了,她說你是在那里工作嗎?我說不是,我常在那裡搭車,找朋友出去吃飯,跟他們見面。


  我當時想,那幾天要找一天出去吃飯的話,我可以早點去,吃飯前可以找她(高中同學)聊聊,然後再和我的朋友去吃飯。


  我沒有在那里工作,但有時候會幫幫他們。所謂幫幫他們是幫他們買些吃的,順便捎帶著帶過去,這是我所說的幫忙,而並不是在那個公司裡頭。去到那邊一般都是找他們吃飯,要找一個好停車的地點,所以就找了那個地方。大家常在那家公司集合,因此習慣性地就把那家的地址記住了。這是海關關員的一個誤解。


  當他們說你是否有工作時,我特意問,你們所指的工作是按時上班,有固定工作職責,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和報酬的嗎? Allen Yuan回應說,你不要跟我扯這些,沒有用的,不想听,你就告訴我有還是沒有?而且我再提醒你,我們是有證據的,不然不會問你這些問題。然後就再扯出說謊呀,五年牢獄之災呀。在這種情況下我被迫承認了——好吧,我工作了。然後他們才把我臉書上的這個聊天記錄給我看,可當時我已不知道我還能說什麼了。這就是他們跟我說的他們拿到的證據。


  在審問的過程中,在Nelson警官問話時我就要求見律師,是與要求譯員翻譯的同時提出的。他們回應說,你暫時還用不到,我們只是問問話而已。當時並沒有堅持,因為他們表達得很清楚,這只是個interview,不是審訊。


  現在我在諮詢律師,想為自己維權,但我不是很清楚,現在是否還能回到美國都是一個疑問。被遣返後,第一時間想到的傾訴對像是自己的父母。


  (以後)如果能回來(美國)的話最好,但現在都是未知數,如果回不來的話,我會尋求其它國家來完成學業。如果實在不行只能留在國內,找個工作,好好工作。


  30余小時自由受限感覺像被關押


  在(海關)裡面,他們(警官)可以提供水和吃的,但你要管他們要,並不是他們主動的,到點了給你吃。我所在的房間是像審訊室一樣的,要上廁所時,你要敲門或敲玻璃,警官知道了你才能去。


  房間裡有電視。如果你出了門就會有一名警官貼身跟著你,你到哪裡,他就會跟你到哪裡。上洗手間警官要跟到門外,在那一直等著。


  在裡面的感覺應該是關押吧,就在裡頭一直呆著。


  在海關里面的3天之內沒有洗漱,沒有更換衣物。房間裡面有兩張簡易的床,類似折疊椅那樣的床,被關在裡面的人,大家輪流睡。我的所有問題被問完後,我看了一下,大概是28日早晨的9點多,快10點了。因為我是27日晚上6點多落的地,落地之後就直接進海關了。這之後一直到28日早上九十點鐘我才躺下,稍微躺了一會。


  一晚上的時間一直在被提問,基本是這樣的。他(警官)問完之後我也差不多知道是什麼情況了,然後呆了一小時左右又把我叫出去,讓我拍照、按指紋,然後又回來,之後華裔警官Allen Yuan又把我叫出去,說還有問題,那時就是28號的早上六七點鐘了。


  我醒過來的時候應該是下午3時左右吧。中途也醒過,但不知道時間。下午3點多也是估計的時間,因為我醒的時候正好有個人進來,他落地的時間是兩點多,我是根據這一時間判斷的。 28號之後就沒有再問我了,最後一次是讓我訂機票,此外都是在房間內處於關押狀態。 28日晚約七八點鐘的時候才有工作人員過來商討訂機票的事情。


  在30多個小時內只有喝過3杯杯麵的湯,因為方便麵是硬的,只能吃兩口就喝喝湯了。沒有開水,他們應該就是把水加進去,微波爐打一下吧,這是我的猜測——面沒有泡透。當時是可以接觸到食物的,但都是杯麵,應該沒有其它食物,我看其他人也都是吃的這個。


當時可以說沒有吃東西的慾望了,心裡除了著急、恐懼,真的就是(食物)難以下嚥,已經沒有感覺到餓了,這種感覺一直持續了蠻長時間的,到這幾天為止,到現在一直是這種感覺。


  被脫得只剩下內衣褲是炒作


  網上都說我被脫得只剩內衣褲了,這個需要糾正一下,我說的是貼身衣物,但是被一些媒體炒作成只剩下內衣褲了。她(女警官)是留了一個類似保暖內衣那樣的一個打底杉給我,然後褲子讓我脫開了看了一下,看有沒有什麼東西,因為我穿的是很寬鬆的運動褲。她看了一下又讓我把褲子穿上了,讓脫衣服是肯定有的。外套呀她讓我脫下來檢查然後再穿上,當時沒有男性官員在場。女生的話應是女性官員來搜身。當時穿的是運動服和一件大的外套。衣服的話除了內衣以外還有一件很薄很透的衣服,她們就讓我穿著那件衣服檢查的,褲子的話,她們讓我把褲帶鬆了,拉下來一半,看了看,摸了摸,看腿上沒有什麼東西就讓我又把外褲穿上了,我的褲帶是那種連褲的,所以就沒拿下來。在這一點上,媒體上炒作得有些誇張了。而且每個進到海關里的人都要如此搜身,並非我一人要這樣做。


  海關的“小黑屋”其實燈光很強烈


每次回來都會進海關,從兩三年前開始,每次都是在海關那裡坐一會,然後他們即會把護照還給我,這次原本想,應與以前一樣,不會有意外,但海關官員過來問了些問題,然後就把那一片(附近)的人的手機都收了,好幾個人的手機。在那些被收手機的人中只有我是學生,其他人應該都不是學生。


海關關口前面有許多座位,後面有一扇門,進去之後才是真正的“小黑屋”,那裡頭有所有人都關在一起的那個房間,也有他們(警官)的辦公室,就是那些問話的房間,還有拍照、採集指紋的房間,及搜身的房間。 “小黑屋”是這些房間的一個綜合概念。


因為網上大家都說那叫“小黑屋”,但所謂“小黑屋”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黑,而且正相反,它是24小時不能關燈的,很強很強的強光,一直開著,不可以關燈。


  “小黑屋”的照明設施類似於學校教室,但要比教室裡的光線亮許多。因為空間很小,四周都是白色的,再加上長時間的問話導致的疲勞,就會覺得那裡的光線很刺眼、很亮。


  “小黑屋”的主要房間約有30至50平米,室內放了兩張簡易折疊床。 “小黑屋”的門不能從裡邊開,只能從外邊開,就是說只能是警官開,我們從裡面是開不開出不去的。


  四周是白牆,有一塊審訊室那樣的玻璃,外面可看到裡面,但裡面卻看不到外面,房間的天花板不算高。面談的房間是另外一所房間,門上有英文Interview的字樣,裡面有辦公桌、電腦,房間很小,只有能站五六個人的空間。


  面談一般是單獨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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