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包容性住屋項目條例》(Inclusionary Affordable Housing Program Ordinance)將關乎10個或以上單位的住宅項目命運。翻攝網絡
舊金山的可負擔房屋政策和相關法律,影響至少6成市民的居住命運。發展商既想賺錢,又要履行公民責任,當中每棟樓宇需預留多少比例的廉價單位給低收入人士申請,成為他們是否願意發展新建案的一大關鍵。市議會剛出爐的兩大「包容性住屋」(Inclusionary Housing)立法方案,一個偏重低收入人士,另一個想向低收入人士單位「開刀」,將更多廉價單位釋出給中等收入「夾心階層」的人士,形成議會內兩大分歧。
「包容性住屋」的概念,緣自市法例要求發展商在興建10個或以上單位的建案時,必須預留部分單位作為低於市價的住屋,以維護低收入人士住在市區的權益。而當中低收入人士和中等收入人士單位的比例要求如何擬定,成為這次修訂《包容性住屋項目條例》(Inclusionary Affordable Housing Program Ordinance)的重點。周四在規劃委員會(Planning Commission)首次詳細發表的兩個方案,由兩大市議員勢力提出,分別有「金貞妍(Jane Kim)、佩斯金(Aaron Peskin)方案」及「安世輝(Ahsha Safai)、布里德(London Breed)方案。」兩者都以舊金山的「地區收入中位數」(area median income; AMI)為基礎來定義低收入,但最大不同在於,兩陣營對到底賺中位數百分之多少的人,可以被劃分為「低收入」人士有不同意見。
「金貞研、佩斯金方案」
這個方案重點,要求發展商興建10個或以上單位的小型樓宇時,需要預留12%的單位予年收入落在舊金山AMI平均55%(45%-65%)的人士,以1人家庭為例,即收入年薪39,250美元;若為25個單位以上的大型樓宇,則最少要預留24%作為低於市價房屋,當中15%的單位供平均55%AMI人士申請,另外9%的單位供平均100%AMI(80%-120%)AMI人士申請,以1人家庭為例,即年收入71,350美元以下的人符合申請資格。
「安世輝、布里德方案」這個方案重點,要求發展商興建10個或以上單位的小型樓宇時,需要預留12%的單位予年收入落在三藩市AMI平均80%AMI人士,以1人家庭為例,即收入年薪57,100美元;若為25個單位以上的大型樓宇,則最少要預留18%作為低於市價房屋,其中6%供55%AMI人士申請;6%供80%AMI人士申請,另外6%供110%AMI人士申請,以一人家庭為例,即年收入低於78,485美元的人都可申請。
綜合來說,「安世輝、布里德方案」的方向將「包容性住屋」的收入「天花板」 降低,亦意味發展商可釋出更多低收入住戶的單位給較高收入人士。安世輝表示這個方案是目前市內少有能顧及一直被忽略的「夾心階層」的可負擔房屋方案,包括老師和很多勞動階層。這些中等收入的人士一直不符合要求申請這些住宅。「看看我們有廿多間學校在鬧教師荒,因為連老師都無法住在這個城市。他們沒辦法買到私人房屋」。據了解,市長李孟賢亦較支持這個方案。
得到唐人街草根組織,包括社區住客聯會支持的「金貞妍(Jane Kim)、佩斯金(Aaron Peskin)」方案,一眾街坊則認為,現在低收入人士的房屋已短缺,再撥單位給其他較高階層的市民是雪上加霜。金貞妍對本報表示:「我們的方案是要逼使發展商按承諾盡力滿足低收入人士的需要!」她認為「安世輝、布里德方案」的12%-18%的可負擔單位承擔太低,舉例如1515南Van Ness項目的建商,也已經承諾了25%這個比例。
在周四公聽會上,兩個方案均各有支持者。當中亦可看到即使不是低收入人士,但亦支持「金貞研、佩斯金方案」的人。如有年薪8萬美元的老師發言,表示自己雖然拿這個收入,也面臨不少財務壓力,但更不忍心看到年薪只有4萬美元的人士繼續為住居受苦下去。亦有市民表示,兩個方案都不值得支持,因為要解決「夾心階層」缺乏可負擔房屋的問題,關鍵是政府要徹底地增加建屋量,亦應讓市中心到周邊城市交通更方便,因為那些地區樓價較低。(唐芷瑩/舊金山報導)
一班中國城的街坊到市政廳捍衛低收入人士住屋供應。唐芷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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