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涉洗钱美国被捕 或面临入狱十年 律師提醒存錢需謹慎
發佈時間:2017年02月23日 22:57 來源:美新社 评论:0條 點擊:11639次
英達(網絡資料圖)
【綜合報導】中國著名導演英達在美國被拘捕,劉龍珠律師提醒,華人為了為避免麻煩、將現金分多次存入銀行,並刻意將每次存款金額壓低在申報標準1萬元之下的情況不少。可必須注意但是,這種存錢方式很容易被稅局盯上,不僅要付出巨額罰款,還有可能要面臨牢獄之災。
根據銀行秘密法案(Bank Secrecy Act)規定,銀行等金融機構如果24小時內收到同一個人的累計1萬美元或以上的現金存款,就需要上報8300表給財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的金融犯罪執法部門(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
如果30天內,銀行懷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過1萬美元,有可能牽涉洗錢、逃稅或其他犯罪活動,銀行也必須向IRS申報可疑活動報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據媒體報導,因為分50次存入46萬美元,且為了繞過監控每次金額都低於1萬美元,結果北京居民英達(Da Ying,音譯)被美國聯邦法官控洗錢。 2月16日,他在康州聯邦法庭達成和解,同意凍結部分資金並補交稅款,合計29萬美元(約200萬人民幣)。
根據檢方的指控書,英達現年56歲,居住在康州,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間的11個月之內,他先後把46.4萬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聯名賬戶。為了每次存錢額度都低於1萬元,他前後分50次存入。為避人耳目,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銀行開了六個銀行賬戶。
聯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將於5月11日對此案宣判,應達最高面臨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萬的罰款。
康州聯邦檢察官達利(Deirdre Daly)認為,應達的結構性拆分行為(Structuring)是有意避開交易報告的要求。因為根據聯邦法律,美國的金融機構在接收1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時,會要求客戶填寫“現金交易報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
目前應達已放棄庭審機會,並就刻意規避申報要求、進行現金拆分行為的指控認罪。作為本案和解協議的一部分,應達同意凍結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萬美元現金(是46.4萬美元存入金額的38%),以及補交國稅局11.3萬美元的未付聯邦稅,此外還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間的罰金和利息。
以下法律文件由劉龍珠律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