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學金通常是一筆支付學生在教育機構以學習為目的的金額。助學金贈款通常是一筆支付或補貼給個人做學習或研究的金額。其他類型的贈款包括基於需求的贈款(例如,佩爾贈款)和富布萊特贈款。
免稅:
如果您收到獎學金、助學金贈款或其他贈款,您收到的全部或部份金額可能免稅。如果您合乎以下條件,獎學金、助學金贈款或其它贈款將可免稅:
** 您是一名在一所擁有正規教師和教學課程,並定期招收學生以及從事教育工作的教育機構的學位候選人;並且
** 您收到的獎學金或助學金是用於支付教育機構註冊及求學所需的學費、雜費、或用於教育機構的費用、書籍、用品、和課程所需的設備。
應課稅:
您的總收入必須包括:
** 雜費支出金額,如食宿,旅行,和選擇性設備
** 接受獎學金或助學金贈款條件下的教學,研究,或提供其他服務收到付款金額。但是您不需要將任何在國家衛生服務隊獎學金,或軍隊衛生專業獎學金及財務資助計劃要求您的服務而收到的金額包括在總收入中, 或全面的學生工作學習服務計劃(第448(e)節如定義1965年高等教育法)由工作大學經營。
如何報告:
通常情況下,您應按以下程序申報必須納入總收入的獎學金、助學金贈款或其他贈款:
- 如果提交 1040表、在稅表的「工資、薪酬、小費」欄位包括申報總額中應課稅的部分。此外,如果課稅金額沒有在W-2報告,請將「SCH」與課稅金額一同填寫在「工資、薪酬、小費」欄位的左側空白處。如果提交 1040-NR表或 1040-NR-EZ表,請在「獎學金和助學金贈款」欄位申報課稅金額。
預估稅付款:
如果您的獎學金或助學金的任何一部份需要課稅,您也許必須支付此額外收入的預估稅款。如需預估稅的額外資訊,請參閱505號刊物【預扣稅及預估稅】(Publication 505, Tax Withholding and Estimated Tax)以及我是否要繳2018年的預估稅?(Am I Required to Make Estimated Tax Payments?)。
更多資訊:
有關更多的資訊,請參閱970號刊物【用於教育的稅務福利】(Publication 970, Tax Benefits for Education)以及我是否要在稅表上將獎學金、助學金或教育贈款作為收入?(Do I Include My Scholarship, Fellowship, or Education Grant as Income on My Tax Return?)。

(圖文由美國國稅局 IRS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