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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蔓延 加州僱主及僱員擔憂應如何應對?

發佈時間:2020年03月24日 12:25 來源:美新社 评论:0條 點擊:7979次


【帕薩迪納】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擴散當前,不少企業僱主及公司僱員都紛紛與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聯絡,緊急商討法律對策。從僱主們擔憂該如何處理公司被臨時關閉、遣散員工政策等,到員工因新冠病毒防控被解僱如何保護權益等法律議題,企業僱主及員工們紛紛開始擔憂,在控制疫情特殊時期,如何正確合法地應對各種情況,並保障自己的工作及財務狀況呢?


為防治疫情進一步擴散,2020年3月20日加州州長紐森向全州下令,除了關鍵基礎設施部門的工作以外,所有居民都需待在家中(Safer at Home),並保持"社交距離"(Social Distancing)。加州公共衛生局發布了關於社交間距的建議,敦促年齡在65歲或以上且存在某些健康問題的年長者,為“高危人群”。(例如,心臟病、肺病、糖尿病、腎病以及免疫系統脆弱等老年患者。


在目前控制疫情時期,不少企業主不得不為遵守規定而停止營業,或進行大批裁員。很多工薪階層的僱員也因疫情失去工作。在此期間,大家需了解哪些法律法規,來應對當前的情況呢?聖蓋博谷商會主席、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Paul P. Cheng),就做了以下詳細分析總結,供大家參考。


歡迎與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聯絡。

如果我失去了工作,該如何求助?

如果加州僱員因殘障或被減少工時而失去工資,可以向政府申請工資替代。因需保持社交距離而被要求待在家中的雇員,加州有2種福利可提供幫助:加州殘障保險(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和失業保險(Unemployment Insurance),均由就業發展部(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管理。另外,加州州長紐森已頒布了特別行政令,對於因新冠肺炎失業或致殘的員工,取消通常的一周等待周期。加州殘障保險規定,任何導致員工無法進行正常日常工作的疾病或受傷,都屬於殘障保護范圍內,福利覆蓋由60%-70%工資,至最多每周$1,300.00,共52周,且豁免所得稅。一個員工必須不能工作至少8天,且必須在申領福利前提交有醫生証明。從因疾病或受傷而停止工作那一天算起,工人可在49天內向EDD申請加州殘障保險。


除了殘障保險以外,就業發展部EDD還負責管理有薪家庭假(Paid Family Leave )福利。該福利允許那些因新冠肺炎,不得不照顧患病或隔離的家人而無法工作的州民。申請者必須提供醫生証明。有薪家庭假提供的工資代替與加州殘障保險相同,但可最多長達6周。


如果雇主因新冠肺炎疫情關閉公司,包括因政府居家令,並完全不付或隻提供支付部分雇員工資,則員工可以申領失業保險(Unemployment Insurance),或符合條件者可申領加州殘障保險。失業保險覆蓋約50%的工資,最多至每周$450.00 (應稅)。


EDD還規定,自雇主、獨立合同工(例如:UBER 和Lyft 司機)如何具備條件也可申領失業保險。加州殘障保險隻適用於有參加選修保險的獨立合同工。自加州通過AB5法案後,被誤歸類為獨立合同工的工人,即便被雇主稱為“獨立合同工”,也應享有失業保險及其他勞工權益。


如果孩子的學校因新冠病毒疫情關閉該怎麼辦?

如果因為學校關閉而要照顧孩子丟掉了工作,如果符合條件也可申領失業保險的條件。目前EDD正在對此類申請進行個案處理,並鼓勵那些被雇主減少工時的僱員申請失業保險。失業保險規定通常要求申請人必須有能力隨時恢復工作,EDD尚未決定是否取消該條例。但失業保險通常的七天等待期已被取消,所以工人可以立即申請UI福利。


上周國會通過了《新型冠狀病毒疫家庭保護法》,並將於4月3日正式生效。該法律為員工提供長達12周的假期,高達2/3的工資替代(最多每日$200.00,總額$10,000.00)。法律要求有500員工以下的雇主必須提供該福利,但員工必須為該雇主工作起碼30天。


加州勞工法也提供休假福利,在同一個工作場所雇佣25位工人以上的雇主,必須為員工提供每年長達40小時的假期。該假期隻能用於員工因處理孩子在學校或托兒所,遇到的緊急情況而需要離開工作,雇員必須提前通知雇主。


當我生病或需要照顧家人時該怎麼辦?

加州及地方法律對生病或病假有提供相應的保護。生病的雇員可獲得有薪病假,盡管加州要求雇主提供至少3天的帶薪病假,有些城市規定可能更多。如何具體計算生病天數仍取決於雇主的相關規定。擁有50或更多人以上的雇主,其僱員可有資格獲得最長至12周的無薪假期。被要求在家工作的雇員,必須得到普通薪水。在此情況下,雇主不能克扣員工所累積的病假。


《2014年健康工作場所和健康家庭法案》規定所有加州雇主,需向合資格的雇員提供3天帶薪病假。洛杉磯,聖地亞哥,舊金山,聖塔莫尼卡,奧克蘭,伯克利及埃默裡維爾,各有每年6至9天帶薪病假的本地規定。


對於那些服務於至少有50名雇員、工作地點在75英裡范圍內的單個雇主的人士,根據加州法律,其雇主被要求提供每年12周的保職假期,具體的法律依據來自《家庭醫療假期法案》(FMLA)或《加州家庭權益法案》(CFRA),旨在解決雇員或其家庭成員的嚴重健康問題。享受此保職假期的條件,要求雇員必須為雇主工作至少滿一年,以及在上個日歷年度完成工作量1250個小時。至於雇員或其家庭成員一旦感染新冠肺炎,他們或許可以得到有關醫療假期法律的保護。這些法律也可保護那些因家裡有免疫系統受損的人士,而獲得醫生病假單的員工,因為他們或其家庭成員正在遭受慢性病的影響。


如果工作場合會被暴露於新冠肺炎的情況將如何?

加州職業安全局(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提供了為應付新冠肺炎的有關指引。該指引覆蓋大部分行業,包括:托兒所和醫療,積極鼓勵有病患的雇員呆在家裡,將有急性呼吸道症狀的員工立即回家,做好疫情爆發的反應預案。針對健康護理行業的雇員,指引還強調了培訓、操作實踐以及個人保護設施的使用等方面。


加州法律保護員工“吹哨子”行為,例如:向上司投訴工作場所安全問題。如果情況嚴重,員工也可以直接向Cal/OSHA遞交投訴信。如果繼續工作會產生真實和明顯的危害,員工可以拒絕工作。但因為這種情況非常復雜,建議您可向勞工法律師了解具體情況。


工傷保險

雇主有責任通過工人補償系統向工作中受傷的雇員提供補償。如果在工作中接觸到新冠肺炎而受傷害的雇員,可通過填制DWC1表並呈交給雇主,申請索賠。


一旦索賠獲得通過,賠償金將包括臨時殘障工資、醫藥費,以及永久傷殘補償等構成。但雇員被誤分類為獨立合同工的員工,要等到2020年7月1日才有資格申領工人賠償金。


(文字,視頻由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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