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Uber和Grab被新加坡罰款1300萬新元 因合併交易削弱競爭
9月24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新加坡反壟斷機構認定Uber與Grab東南亞的業務合併削弱了競爭,向兩家公司開出了共計1300萬新元的罰單。
向Uber與Grab開出罰單的是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of Singapore,簡稱CCCS),其1300萬新元的罰款摺合約950萬美元。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開出的1300萬新元罰款中,Uber略多一些,給予其的罰款是658萬新元,Grab的罰款則是642萬新元。
Uber與Grab被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罰款,則是與雙方東南亞的業務合併有關,Uber在今年3月份同意將其在東南亞的打車、外賣、支付和金融等業務出售給其在當地的競爭對手Grab,換取後者27.5%的股份。
而在雙方的合併交易宣佈幾天之後,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就啓動了對這一交易的調查,擔憂這一交易可能削弱競爭。
雖然認定這一交易削弱了競爭,並且向兩家公司開出了1300萬新元的罰款,但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並未要求雙方解除合併交易。(辣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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