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柏蒂諾市新法:未成年家庭派對飲酒父母負法律責任
發佈時間:2018年03月21日 02:08 來源:舊金山僑報 评论:0條 點擊:4183次
【僑報記者王旖涵3月20日舊金山灣區綜合報導】庫柏蒂諾市(簡稱庫市)議會本週二通過了一項法令,要求父母對任何未成年人在家中喝酒或吸食大麻的行為負法律責任。
法令規定,若某一場所提供給未成年人酒精或大麻,該房產主或租賃者均會受到500元的初犯罰款,第二次違規的罰金翻倍。
北加類似的法令已有出台。沙加緬度15歲高中生奧德麗·。波特在無人監督的勞工節週末派對上,遭受性侵的8天后在自家的浴室上吊自殺據透露,包括波特在內的青少年在家喝酒以致釀成慘劇。事發後該市議會推出了類似法令,防治悲劇再度重演。
庫市公共安全委員會官員稱,希望通過讓父母負責任的法令,要求他們監督或制止下一代在自己屋內進行非法行為,並迫使他們與青少年談論酒精和毒品問題。
法令更鼓勵父母讓他們的孩子知道,任何非法行為若持續下去,他們全家都會面臨嚴重的麻煩。這是對未成年人飲酒的最有效的威懾。
此外,法令還要求18歲以下的青少年,需完成聖縣警長批准的酒精和藥物濫用預防課程,以防止初次犯罪..
市議員張昭富指出,這類行為應該受到更高的懲罰,他認為500和1000元的罰款太低了。若要引起公眾的注意與警惕,罰款金額應該為5000到1萬。
不過,青少年委員會成員強調,法令旨在更多地激勵父母監督或制止各方的非法行為,而不是作為懲罰性措施。
成年人家裡存放的酒精飲品往往被未成年人在家庭派對中飲用(僑報記者王旖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