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襲擊案發生的凱辛娜走廊公園。 資料圖片
上月6日下午,6名青年在法拉盛凱辛娜走廊公園毆打一名華裔高中男生。11月14日,警方逮捕了一名姓夏(Xia)的16歲華青並控其重襲罪。本月5日,另一名姓王的高中男生也被捕,警方懷疑其也與此案有關,以相同罪名對其起訴。王姓同學的母親日前稱,2名高中生皆沒有動手,並稱這場無妄之災源於一個多月前兒子和同學保護一名被性侵的女生。
「那天我和兒子準備去教會,他接到一個女同學的電話,說被前男友堵在家裡頭,讓我兒子去看看。」王媽媽稱,11月5日下午1時20分左右,王同學接到電話後前往該女生的家裡。
去教會前接到女同學電話
該15歲的華裔女生和同校的一名男生分手後,男生一直糾纏她,該女生把此事告訴了與她關係較好的4名華裔男生,包括王姓和夏姓男生。女生稱其前男友偷走她的家門鑰匙並於5日私自溜進她家中,女生感到害怕並通知了王同學和其他同學。王媽媽表示,兒子和其他同學到了女生家後,女生的前男友就離開了,兒子和該女生一同上了自己的車,在車內呆了1個多小時。
該女生告訴王媽媽,其前男友在她的家中把她的衣服扒光了,好在其他同學及時趕到。「當時我就對那個女生說,要報警,這個事情不能讓同學處理,得報警才行。」
王媽媽稱,兒子和其他3個同學共4人約了女生的前男友於次日在公園,想和他談談,不要再糾纏該女生。
兒子等4人於11月6日下午到了凱辛娜走廊公園,還未進入公園裡面,就看到女生的前男友已經被6個青年圍住毆打,該男生也看到了王同學來到了公園,「我兒子跟我說,他們看到已經有一群人在打那個男生,他們自己沒有動手打人,馬上就離開了。」王媽媽以為此事已了結,不想此後的一個月內王同學和其同學相繼被捕。「如果真的是他們打的,為什麼事發這麼久那個男生才指控他們打人。」
王同學於本月5日被帶到109分局,並於次日在皇后區刑事法院過堂,被控重襲罪,法官宣布其「自簽擔保釋放」(Released on Recognizance),並頒發了保護令。據檢方消息,警方在刑事指控報告中表示,據被打的當事人投訴,王與夏以及其他4人於11月6日下午約2時50分至3時20分在寇登街(colden st)夾Geranium大道附近對當事人拳打腳踢,受害者的身體多處出現瘀血、腫脹,鼻子出血。受害者隨後自行在附近醫院治療。
據王媽媽7日表示,王同學在公園時已拍下了視頻,目前已交給律師作為自己沒有打人的證據,證據暫不對外公開。
據可靠消息,事件中的女生於11月14日夏同學被捕後才去111分局報警,警方已立案,案件已轉至皇后區特殊受害者小組。但因該女生報警時間距事發日相隔較久,且在其同學被捕後才報案,警方恐其有報復嫌疑,目前尚未逮捕與性侵案相關的任何人,案件尚在調查中。
本報記者李志宏紐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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