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美國紐約威斯特徹斯特郡(Westchester County)地產管理公司執行長迪姆(Steven Dym)先槍殺自己的妻女後自殺,對外界來說引發殺機的原因撲朔迷離,直到周一迪姆遭媒體「起底」,其地產公司近年來官司纏身,最近一起是上周,一名客戶控告迪姆從帳戶中取走2.2萬美元(66萬元台幣),交代不出原因還拒絕歸還。
根據《紐約郵報》報導,該起訴訟的抗告律師沃許(Robert Walsh)表示,他的委託客戶今年4月發現迪姆從帳戶中拿錢,一開始還說是意外犯錯,但之後要迪姆拿出帳冊及記錄時,迪姆又開始找理由推拖,客戶因此提出告訴,沃許表示,「我們不知道帳冊怎麼了,我們當時還在調查中。」
但這不是第一次有人告迪姆了,最早在2010年一間電梯工程公司控告迪姆的「Gabriel Management」房地產公司不付錢,隔年和解;2013年迪姆曾從一間合作公司中,開出一張8.5萬美元(約256萬元台幣)的支票給自己,也是和解收場;2014年也有房地產業主控告其公司怠職,最終亦於去年和解。
迪姆居住的豪宅也以170萬美元(約5132萬元台幣)出售,在上周五命案發生前成交。當天早上,管家發現迪姆、其50歲妻子蘿蕾塔(Loretta Dym),及18歲的女兒卡洛琳(Caroline Dym)三人陳屍家中,全家唯一還活著的是在加州念書的20歲兒子威廉(William Dym)。(北美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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