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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華女百萬現金購餐館被騙

發佈時間:2017年08月22日 02:07 來源:紐約僑報 评论:0條 點擊:4103次

【僑報記者崔國萁8月21日紐約報導】紐約華裔劉女士(化名) 六年前花費155萬元,其中100萬元為現金,從好友手中買下一家日餐店以及餐館的酒牌,因為輕信朋友,她沒有和對方正式簽訂轉讓合同。不成想,在苦心經營後遭到朋友的欺騙,近日朋友又將餐館和酒牌轉讓他人,令她全部心血付之一炬。


據劉女士21日講述,六年前因朋友的餐館出現問題難以為繼,她接手了其餐館。經過與朋友協商,她向對方支付了100萬元現金用於購買餐館,又以55萬元價格買入餐館的酒牌,而買酒牌的費用則是分攤至每月支付,以五年為期限。


據悉,因為相信朋友,餐館買賣和交易時雙方只簡單寫了一張收據,並沒有聘請律師做正式文件,也沒有簽署轉讓協議,甚至連餐館的名稱、法人代表等均未做更改。

劉女士在美國亞總會講述自己被朋友騙的經過。 (崔國萁攝)


之後的六年裡劉女士苦心經營,逐漸讓餐館走上正軌,生意也開始紅火。劉女士說,她之前一直做餐館,能擁有一家屬於自己的餐館是她的夢想。在購買了朋友的餐館後,夢想終於實現,因此她苦苦經營。但沒想到的是朋友竟然欺騙了她。


據介紹,儘管餐館交易雙方沒簽署正式協議,但酒牌交易則是在會計師見證下完成的。按照約定,在酒牌費用於五年付清後,酒牌持牌人的名字將正式改為劉女士。誰知,在費用即將付清時,劉女士突然獲知酒牌被朋友再次轉讓了他人。到了本月1日,劉女士又發現餐館也被朋友再次轉讓,之後她被徹底趕出了餐館。說到自己的155萬元心血被騙走,劉女士忍不住流下了眼淚。


律師樓經理:尋求旁證仍可能勝訴


對於劉女士的遭遇,黎保利律師樓案件經理宋大維表示,儘管劉女士買餐館時沒有合法文件,但可尋求旁證,像會計師、餐館房東等人可證明過去六年劉女士一直是餐館經營人。另外,如果劉女士被趕出餐館後與朋友交涉時有錄音等證據,在法院勝訴的可能非常大。但這類官司的審理時間較漫長,劉女士提起訴訟要自掏腰包支付律師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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