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紐森已簽署AB 1786法案,允許縣、市及聖蓋博谷政府協會,在50萬美元以上的建設工程中,選擇採用「最佳價值」招標方式。

依照新法,公共機構除了價格外,也可評估承包商的相關經驗、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勞工法規遵循情形及安全紀錄,以選出價格與資格綜合表現最佳的投標者。

這項制度屬於選擇性工具,並未取消傳統的最低價招標。公共機構如決定採用最佳價值方式,必須在公開會議中說明理由,事先公布評選標準及權重,並公開最終得標結果。

AB 1786由州眾議員John Harabedian提出,並於2026年9月14日獲州長簽署。相關規定將實施至203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