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和专业技术非移民员工 2017 新法案
發佈時間:2017年03月29日 04:34 來源:辣椒 评论:0條 點擊:2164次
美国国土安全部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ies) 在 2016年11 月公布了一项行政法规 “Retention of EB-1, EB-2, and EB-3 Immigrant Workers and Program Improvements Affecting High-Skilled Nonimmigrant Workers.” 其内容主要是有关职业移民EB-1,EB-2和EB-3和专业技术非移民员工。这项行政法规将于2017年1月17日生效。
本项法规对于工作移民和非移民雇佣签证有数项重要的新规定。 我们将这些规定整理如下:
1. 新法规明确了获批准的职业移民I-140申请不会被撤销
职业移民 I-140申请获批后经过了180天,雇主不能够再将其撤销。即使雇主撤回I-140申请或雇主终止经营, 获批的I-140将继续有效。另外一份附随调整身份的申请(I-485) 只要经过了180天也不会因此而失效。例外情况有除非已经获批的I-140因为欺诈丶或是故意虚假陈述丶或是USCIS的实质性错误或劳工证明的失效或撤销而被撤销 I-140。
对于H1B持有者说,I-140保留有效可谓极其重要。具体而言,一份获批的I-140申请通常可以保证已达6年H1B上限的H1B持有者继续申请延期只要他的排期优先日还没有到。而且,I-140还可以被用来为持有H4身份的配偶申请工作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另外,I-140还可能对申请例外且迫切情形下(compelling circumstances)的I-140 EAD卡有所帮助。
2. 失业的非移民工作签证雇员增60天的宽限期 (grace period)
在美国如果要从一个非移民身份申请转到另一个非移民身份,前提是要维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果是工作签证的持有人必须持续工作已保持身份合法。如果失去了工作,身份就变成非法,而不能转换身份。如果是工作签证的持有人突然失去工作,他的身份就会陷入困难。因为原来的法规对工作签证没有宽限期。在工作停止的当天,外籍员工就会马上失去合法身份。新规现在给了一个60天的宽限期。给了失去工作的员工一个机会来处理身份的问题。该规定适用于持有E-1,E-2,E-3, H1-B, H1-B1, L-1, O-1 或 TN 等等类别工作签证的外国员工。在这个60天之内,工作签证员工不能工作,但可以申请转换雇主或者申请转换身份。
3。临时工作卡给E, H, L 和 O 身份持有人
新法规发放临时工作卡 (EAD) 一年期给 E, H, L 和 O 身份符合以下条件的持有人:(a)已经有 I-140 申请获批准;(b) 排期还未到达;加上 (c) 有必要情况。所谓必要情况包括例如生病,雇主报复员工,申请人有重大伤害,或雇主有重大变动 (如雇主公司改组)。
4. 新表格 I-485 的附件J
USCIS 发表了一个新表格 I-485 的附件J. 这个新表格可用在职业移民的 I-485 已经等待超过180 天,根据美国21世纪竞争法案在转换工作时送入附件J 来确认新工作和原工作时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岗位。
5。E, L 和TN 身份的10 天宽限期
新法规提供E-1, E-2, E-3, L-1, and TN身份的人在开始和结束时各有10 天宽限期,以便当事人可以准备个人事务或转换身份。
6. 工作卡EAD 延期申请可自动延有效期180天
在符合以下情况后,申请EAD 卡延期可自动延有效期180天:
- 申请延期的类别和原申请的类别一致
- 延期的申请必须在原EAD卡过期前送入
- 申请人的申请法律资格必须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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