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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工作及失业对职业绿卡申请的影响

發佈時間:2017年03月28日 06:19 來源:辣椒 评论:0條 點擊:2297次
上篇:转换工作及失业对职业绿卡申请的影响(PERM)
对于广大职业移民申请人来说,申请绿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少则一两年,多则五六年。在此过程中,人们对于换工作是很谨慎的,因为换工作对职业绿卡申请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更糟糕的是在申请过程中失业,如果工作丢了,职业绿卡申请就可能被终止了。那么,转换工作或者失业对绿卡申请有什么样的影响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比较复杂,取决于很多的因素,最重要的是绿卡申请所在的类别及个人绿卡申请所处的阶段。
一. 职业移民申请的基本步骤
绿卡的申请步骤视优先类别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第一优先(包括EB1A, EB1B和EB1C)和第二优先的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的第一步是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 I-140);第二步叫作调整身份(I-485),或领馆签证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申请人只有在有移民名额时才能进行第二步调整身份(I-485),或领馆签证程序。 在有移民名额时, I-485 可以和I-140 同步进行。
第三优先和第二优先的非国家利益豁免类别移民申请要通过三步:第一步是由美国的雇主向美国劳工部提出劳工证的申请 (PERM); 第二步是劳工证被批准后,提交I-140; 第三步是调整身份(I-485),或领馆签证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其名额适用规则同上。
二.转换工作及失业对通过PERM的职业移民申请的影响
我们先讨论基于劳工证(PERM)的绿卡申请中 (第二优先除NIW以外和第三优先),转换工作或失业对于绿卡申请的影响。这两类的绿卡申请都需要雇主支持,所以雇佣关系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但是,我们首先要纠正绿卡申请中的一个普遍的认识误区,绿卡申请中的“工作” 不是指当前的工作 (current position),而是指“未来的工作”(Prospective position),也就是说从法律原理而言, 绿卡申请的受益人(外籍员工)最晚可以在获得绿卡后开始为申请的雇主工作。但是, 在实践中, 雇主往往只支持已被雇佣的外籍人士申请绿卡,一旦受益人离开公司, 雇主就可能不再继续支持申请。
由于移民局的I-485 审理时间过长,不利于自由市场的劳动力自由流动,对外籍申请人也不公平,因此,美国国会在2001年通过AC-21法案,允许绿卡申请人在I-485 Pending 180天后转换工作。在180天等待期中,I-485 申请人不一定要为申请的雇主工作,而是要求在这180天之内,申请的雇主仍然保持有诚意的永久工作职位。另外,在这一规则中,I-140是否批准并没有影响。但是,在实践中为保险起见,我们建议申请人仅在I-485 Pending180 后,并且I-140 被批准后再转换工作,因为在I-140批准前雇主有权撤销此移民申请。另外,如果在I-140申请被批准前,你已经离开原来的雇主,而移民局在这时要求雇主补充材料,而雇主不予反应,绿卡申请也被终止。
我们下面分四种情况分别阐述在I-485 pending 180天之前和之后转换工作或失业对绿卡申请的影响。
张先生拥有计算机硕士学位,在IT泡沫破灭时在学校苦熬三年,获得了ORACLE数据库管理的高级证书,毕业后在一家计算机外包公司从事数据库管理工作(DBA, database administrator) ,客户遍布全美,经常飞来飞去,且工作强度很大,张先生不胜其苦。所幸的是,公司Sponsor他通过PERM申请绿卡,I-140已经批准,I-485也在pending。
a. I-485 pending不到180天被解雇或换工作
在张先生I-485 Pending 不到180天的时候,正赶上公司裁员,张先生不幸被解雇, 因为通过PERM申请绿卡是基于一个诚意的永久工作, 法律要求这个诚意在I-485 pending180天前必须存在,而公司原来给张先生的工作职位已经不再存在了,张先生的绿卡申请也就因此失效了。类似的,如果申请人在此时辞职,永久地离开原有职位,由于申请人没有诚意回到原来的工作,绿卡申请也被终止。
b. I-485 pending小于180天且雇员暂时主动离职
在张先生I-485 Pending 不到180天的时候,由于工作过度辛苦,张先生想休息一段时间,他主动和老板商量离职半年;但雇主声明给张先生的工作职位依然存在,张先生可以(也将要) 回来工作,则张先生的绿卡申请依旧有效,移民局可在任何时间批准他的绿卡申请,而不受他目前是否工作这一状态的影响。
c. I-485 pending超过180天雇员主动转换工作
如果I-485 pending 超过180天,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换工作,只要新的工作职位与原来的I-140申请时所属的工作相同或相似,其I-485申请仍然有效。例如,最近,张先生的客户对他的工作很满意,给他一个DBA(Database Administrator)的职位,薪水也不低于原来的工作,重要的是,张先生不用再飞来飞去,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张先生愉快地接受了这份工作。因为张先生前后两份工作的职位是相同的,且I-485 Pending 超过了180天,他的绿卡申请 (I-485) 继续有效。
d. I-485 pending超过180天后被解雇失业
如果张先生的I-485 pending超过180天后被解雇失业,那对他的绿卡申请有什么影响呢?首先,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的身份没有问题。张先生应主动寻找工作,越快找到工作越好。如果在此过程中,移民局询问张先生的工作状态,张先生有了新的与以前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张先生的绿卡申请依然有效。但是,如果在移民局询问时张先生还处于找工作的状态,无法提供一个新工作的证明,那么张先生的I-485申请就会被拒绝。由此可见,I-485 pending超过180天后即使短期失业也不意味着绿卡申请被拒绝。
三、绿卡申请被终止后的优先日期的转换
如果一个人的绿卡申请基于上面提到的由于失业或离职被终止后,绿卡申请是不是都白费心思了呢?或者说如果我知道自己会很快离开现在的公司,那是不是也就完全没有必要在现在申请绿卡了呢?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因为即使你离开了原来的公司,你在办理劳工卡(PERM)时所获得的“优先日期” (Priority date) 在你下次申请绿卡时还可能使用。针对EB-1, EB-2以及EB-3三类的I-140移民申请,一旦I-140申请获得批准,与该申请相联系的优先日期可以保留并延用于后续的EB-1、EB-2 或者EB-3的申请中。请注意,优先日期是可以任意交叉延用的,如EB-1类的优先日期可用于之后的EB-2或EB-3。但是,该延续使用要基于前次I-140申请已经被批准的前提,而仅仅获得劳工证批准并不能延续使用优先日期。目前(2007年2月)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的职业移民绿卡排期情况是:第一优先:有名额,没有排期的问题;第二优先:2005年4月22日;第三优先:2002年8月1日。而如果你有一个早于这些日期的优先日期,就可以马上递交 I-485申请,而不受排期的限制。考虑到目前排期日仅在缓慢移动,如能利用一个较早的优先日期,将是一个巨大的优势。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不管你能在目前的工作上呆多久,如果可以申请绿卡,就一定要尽早申请。下面的一个来自于我所的案例也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有一个女客户,Cindy,2003年时在IBM工作,当时按照第三优先类别申请了绿卡,2003年3月递交了劳工认证申请,也获得了批准;2004年12月I-140获得了批准。 2005 年Cindy还未来得及递交I-485就被解雇,她及时转换雇主保持了H1B身份。当然,Cindy原来的绿卡申请就被拒绝了。Cindy在2006年2月又委托我们为她办理了第二优先的PERM申请,由于目前PERM普遍批准较快,Cindy的PERM也在2006年8月通过;之后,由于她可以利用前次EB3绿卡申请时获得的优先日期(2003年3月) ,而目前EB2的排期到了2005年4月22日,她不受当前的绿卡排期影响,所以她已经递交了I-140和I-485,她也获得了Advance Parole 和EAD。
总的来说,我们的结论是,不管你是否有可能离开你现在的工作,或是否有解雇的风险,绿卡申请总是越早越好。

關鍵詞: 转换工作及失业对职业绿卡申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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