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在加州,若名下擁有房地產卻沒有設立生活信託,當您往生後,
1. 沒有生活信託的三大問題
• 費用高:法院費用與律師費通常合計超過 $30,000,且依法律比例計算,無法自由協商。
• 時間久:整個 Probate 程序通常需要 9 至 18 個月以上。
• 壓力大:程序公開,
相較之下,設立一份生活信託的費用通常僅約 $1,800–$2,500,即可有效避免 Probate。
2. 在加州,若房地產需要經過 Probate(遺產認證),相關費用並不是「自由協商」,
這個「遺產總價值」不是淨值,而是以房地產的市值計算,
洛杉磯知名律師方孝偉表示:依《加州遺囑認證法》(California Probate Code §10810),
遺囑執行人(Executor)
遺產價值區間 每一方(律師或執行人)可收費比例
前 $100,000 4%
接下來 $100,000 3%
接下來 $800,000 2%
接下來 $9,000,000 1%
超過部分 由法院裁定
也就是說:
律師收一份,遺囑執行人再收一份,合計為「雙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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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例子
若一棟加州房屋市值為 $800,000(即使仍有貸款):
• 前 $100,000 × 4% = $4,000
• 次 $100,000 × 3% = $3,000
• 剩餘 $600,000 × 2% = $12,000
每一方(律師 or Executor)各收19,000
兩者合計 = $38,000
這還不包括:
• 法院 filing fee
• 公告費用
• 評估師費用(Probate Referee)
• 可能的額外聽證、爭議處理費用
實務上,一個普通房產的 Probate 總成本,
很容易落在 $30,000–$50,00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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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正是為什麼在加州,只要名下有房地產:
3. 我們花 費$1,800–$2,500 設立 Living Trust(生活信託)遠比讓家人將來支付 $30,000–$50,000法律規定的(
再等上 9–18 個月,還必須公開於法院程序之中,好的太多了。
生活信託的價值,不只是省錢,更是為家人省去時間、壓力與風險。
4. 失能或失智時的保障
若因中風、重大疾病或失智而無法自理:
• 沒有信託:家人可能必須向法院聲請監護(
• 有信託:您事先指定的受託人可立即依法管理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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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醫療與生命末期決定(安樂死的規定)
加州法律在嚴格規範下,允許依本人事先簽署的醫療授權文件,
當所有醫療措施僅能維持植物人狀態、且無復原可能時,
依本人意願停止無效的維生治療,讓家屬有所依循、不致陷入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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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套完整的基本規劃
完整的基本規劃通常包括:
• 生活信託(Living Trust)
• 補充遺囑(Pour-Over Will)
• 財務授權書(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
• 醫療授權書(Advance Health Care Directive)
實際所需文件,仍應依個人家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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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結論
在加州,只要您擁有房地產,生活信託不是奢侈品,
這不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是「什麼時候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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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Law Offices of David S. W. Fang 方孝偉律師事務所
626-854-5787
davidfang168@gmail.com

(文章提供:方孝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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