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圖片來自AI
【美新社訊】8月1日,週四,明尼蘇達州正式生效了「傑森法案」(Jetsons Law),成為美國第二個對「可行駛飛機」(或「可飛行汽車」)上路條件設定正式法律的州。
法案名字裡的“傑森”,源自於上世紀60年代的美國知名動畫《傑森一家》。這部動畫自1962年首播,一直播送到1987年,深受觀眾喜愛,並以其對未來科技的預見性著稱。
明尼蘇達州通過的這項法案,核心意義在於為「飛行汽車上路」提供一整套政策法規上的指導,並等待技術落地。法案將「可上路航空器」(roadable aircraft)定義為任何可以從適當的機場起飛和降落的航空器,同時設計上也能作為機動車在公共道路上通行。
這項法律簡化了飛行汽車的註冊手續,規定這類機動車不需要申請車牌,但必須擁有「機尾編號」,這是民航飛機在民航主管部門註冊的唯一標識符。
法律同時規定,除非有緊急狀況,飛行汽車不允許在高速公路上直接起飛或降落。在地面上行駛時,這類車輛將與其他汽車接受相同的監管,遵守相同的交通法規。
明尼蘇達州的這項法律,更大的意義在於為科技進步提前鋪路。目前整個「低空經濟」產業仍處於「原型機」的狀態。去年6月,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向Alef Aeronautics公司的Armada Model A原型車發放了特殊適航認證,僅能用於有限的目的,包括展覽、研究和開發。
除了新創公司外,波音、霍尼韋爾和美國聯合航空也都在「飛行汽車」領域投入數百萬到千萬美元,進行初步的探索和收購。
這項法律的通過,標誌著明尼蘇達州在飛行汽車技術發展道路上的重要一步,為未來的科技創新提供了法律基礎和保障。
Copyright@since2016 chinesenewsus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