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周五(12月1日),拜登政府發布了指導意見,着手大幅限制中國在美國電動汽車供應鏈中的作用。
從明年開始,在美國生產的電動汽車,如果包含中國制造的電池組件、由與中國政府有重要關系的公司生產、或與中國或北京控制的運營商簽訂了生產許可協議,都將沒有資格享受美國國會去年通過的《減少通貨膨脹法案》提供的全額補貼。
為了汽車制造商的利益,美國財政部將暫時免除一些痕量關鍵礦物,使其免受新的嚴格規定的限制,禁止來自中國和其他被視為“外國敏感實體(FEOC)”的國家的材料。
2022年8月頒布的一項法律要求實施的新規定,旨在讓美國電動汽車電池鏈脫離中國,汽車制造商在為向電動汽車過渡而做出電池生產投資決策時受到密切關注。
FEOC規則對於成品電池將於2024年生效,對於用於生產電池的關鍵礦物則於2025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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