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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国税局税务提示: 家庭雇佣关系中的税务须知

發佈時間:2022年10月04日 14:18 來源:美新社 评论:0條 點擊:33771次

 

【美新社讯】许多人为自己的家人工作,无论是孩子在父母的商店帮忙、还是夫妻共同经营一家企业。当某人 受雇于家庭成员时(英文),税务情况取决于其关系和业务类型。纳税人和雇主了解他们的税务状况很重要。

 

已婚夫妇共同经营:

 

-- 通常情况下,一个 符合条件的合资企业(英文),如果其成员只包括联合报税的已婚夫妇,则从联邦税收目出发,不被视为合伙企业。

 

-- 如果配偶一方进行企业管理决策,并指挥另一方配偶的工作,则为其配偶工作的一方被视为雇员。

 

-- 为其配偶工作的人的工资,需预扣所得税,并缴纳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但无需缴纳《联邦失业保险税法案(FUTA)》税。

 

受雇于父母的子女:

 

如果企业是一位父母的独资企业,或双方合伙人均为孩子父母的合伙企业:

 

-- 支付给任何年龄的儿童的工资,均需预扣所得税。

 

-- 支付给18岁以上儿童的工资,需缴纳社会安全与医疗保险税。

 

-- 支付给21岁以上儿童的工资,需缴纳 《联邦失业保险税法案》(英文)税。

 

如果经营的是公司、遗产,或是其中一位合伙人或无合伙人是孩子的父母的合伙企业:

  • 不论儿童年龄大小,因其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均需预扣所得税,缴纳社会安全税、医疗保险税和FUTA税。

 

受雇于子女的父母:

 

如果企业是子女的独资企业:

 

-- 因父母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需预扣所得税,缴纳社会安全税和医疗保险税。

 

-- 无论提供何种服务,因父母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无需缴纳FUTA税。

 

如果经营的是公司、合伙企业或遗产:

 

-- 因父母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需预扣所得税,并缴纳社会安全税、医疗保险税和FUTA税。

 

如果父母为子女提供服务,但不是为孩子的贸易或业务提供服务:

 

-- 因父母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无需缴纳社会安全与和医疗保险税,除非这些服务属于家政服务且 适用其他几项标准(英文)

 

-- 无论提供何种服务,因父母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无需缴纳FUTA税。

 

更多信息:

已婚夫妇非法人企业的选择(英文)

第334号出版物,小型企业税务指南(英文)

第15号出版物,通告E,雇主税务指南(英文)

商业关系中的已婚夫妇(英文)

 

订阅美国国税局税务提示(英文)

(圖文由美國國稅局 IRS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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