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纳税人有权在与国税局打交道时聘请他们选择的授权代表来代表他们。如果他们负担不起代理费用,他们也有权向 低收入纳税人服务处 寻求帮助。这是《纳税人权利法案》中概述的所有纳税人的十项基本权利之一。
聘请代表的权利对纳税人意味着什么:
低收入纳税人服务处独立于国税局和 纳税人辩护服务处(英文)。这些服务处代表收入低于一定水平并需要与国税局解决税务问题的个人。 低收入纳税人服务处可以在国税局和法庭上代表纳税人处理审计、上诉和征税纠纷。此外,低收入纳税人服务处可以以不同语言为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个人提供有关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信息。服务免费或收取少量费用。
更多信息:
(圖文由美國國稅局 IRS 提供)
Copyright@since2016 chinesenewsus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