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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超市不戴口罩和擾民 南加州橙縣女子被定罪

發佈時間:2021年10月21日 16:35 來源:美新社 评论:2條 點擊:3300次

(橙縣地方檢察官 托德·斯皮策 (Todd Spitzer) 推特圖片)

 

【美新社訊】2020年新冠疫情高峰期間,在橙縣發生的一起女客人在超市拒絕戴口罩事件。10月20日,這名橙縣女性因 非法侵入 和 妨礙企業或顧客 而被定罪。

 

陪審團於10月20日裁定:瑪麗安·坎貝爾·史密斯(Marianne Campbell Smith)有罪;橙縣高級法院法官約翰·齊特尼(John Zitny)判處她 40 小時社區服務、一年非正式緩刑,和200美元罰款。

 

現年57歲的史密斯於2020年8月15日,在科斯塔梅薩市(Costa Mesa)的Mother's Market超市被捕,當時附近正在進行反對加州要求居民戴口罩以防止新冠肺炎傳播的“反口罩”抗議活動。

 

在宣判前的法庭聲明中,橙縣地方檢察官托德·斯皮策 (Todd Spitzer) 強調,此案的核心是財產權。

 

斯皮策說:“被告試圖為其行為用不戴口罩是其自由做辯護。但是這件事發生在一家私營企業,這裡員工只是遵守當地的衛生防疫令。相反,被告在超市周圍胡鬧,並對戴口罩的老年購物者大喊大叫,說他、她們是政府陰謀的一部分。”

 

被告史密斯表示,由於身體狀況,她不能戴口罩;她的律師說她進商店是為了買食物,不是為了抗議。

 

10月20日她在法院外說,“正義沒有得到伸張,但她接受法院的判決,因為今天討論這些問題很重要。”

 

據悉,這起案件是橙縣少數幾次涉及口罩禁令而逮捕或刑事指控的案件之一,警方和檢察官一直專注於有關限制新冠肺炎傳播的教育和宣傳。

 

與史密斯一起被捕的另一名婦女,此前接受了一項向新冠病毒救濟基金捐款的認罪協議,並承認在一名警察應店主的要求,下令她離開商店時,她拒絕離開而違反了規定。與他們一起進入的第三名婦女,顯然在警察做出回應之前就離開了。

 

辯護律師 Frederick Fascenelli 質疑,為什麼史密斯沒有被指控違反已添加到科斯塔梅薩市政法規中的戴口罩防疫的要求。他說,這件事完全是政治性的,他們試圖用非法侵入指控來強加於人,因為他們不想觸及政治的第三條軌道,即口罩命令。”

(橙縣地方檢察官 托德·斯皮策 (Todd Spitzer) 推特圖片)



發表評論 已有2 條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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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1 18:40 撸啊撸
      判的好!
    • 2021-10-21 18:27 山鸡村村民
      违反口罩令,充其量一个行政处罚。Trespassing 和 扰民可以真正起诉和判你!而且给你留个案底!这种人就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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