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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州基诺沙枪击案17岁少年或面终身监禁 梳理案件细节

發佈時間:2020年08月28日 00:20 來源:美新社 评论:8條 點擊:9257次


网友上传的嫌疑人17岁少年凯尔·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照片(推特图片)

嫌疑人17岁少年凯尔·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开枪气焰清晰可见(推特视频截图)

【美新社综合报道】8月28日周五晚,在威斯康辛州小城基诺沙(Kenosha)开枪,造成两死一伤的伊利诺伊州安提阿市(Antioch)居民、17岁少年凯尔·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被指控一级谋杀的案件,因为其在伊利诺伊州被捕,而在该州首次开庭。

 

指定给里滕豪斯的公共辩护律师珍妮弗·斯奈德(Jennifer Snyder)允许其缺席,并向伊利诺伊州Lake县法院申请30天后再举行听证,为“引渡”去事发地威斯康辛州而做准备。里滕豪斯下一次出庭日期,被暂定在9月25日。

 

8月25日晚,在威斯康辛州小城基诺沙(Kenosha),因为29岁黑人杰克·布莱克(Jack Blake)被警员从背后开枪击中7次,引发的抗议和示威继续进行。期间,里滕豪斯使用AR-15半自动步枪击中三人,造成二死一伤。

 

目前,里滕豪斯受到多项重罪指控:包括一项一级故意杀人罪(First-Degree Intentional Homicide),可被判无期徒刑;一项一级鲁莽杀人罪(First-Degree Reckless Homicide),可被判处最高60年徒刑;一项企图未遂的一级故意杀人罪(Attempted First-Degree Intentional Homicide)。

 

同时,他还被指控一项18岁以下未成年人拥有危险武器罪(Possession of a Dangerous Weapon by a Person under 18),和两项鲁莽危害安全罪(Recklessly Endangering Safety)。

 

而在威斯康辛州,任何未成年嫌疑人,只要达到17周岁,即使不到18周岁,也将被当作成年人进行审理。

 

一些网友和舆论也在争论并认为里滕豪斯开枪,是出于“自卫”。也有网友和媒体,将里滕豪斯称作“谋杀犯”和“冷血”。

 

【三名受害人及基本事件经过】

约瑟夫·罗森鲍姆(Joseph Rosenbaum)(脸书图片)

 

1)1号受害人,是36岁的约瑟夫·罗森鲍姆(Joseph Rosenbaum),来自基诺沙(Kenosha)。被里滕豪斯开枪击中多处,送医后不治身亡,死亡时间8月26日凌晨0:47分。

 

*** 公诉人的称述,根据一名来自“Daily Caller”的记者理查德·麥金尼斯(Richard McGinnis)拍摄的手机视频(这里所提及视频似乎没有公开,仅提供给警方等机构)

 

嫌疑人里滕豪斯和1号受害人,先后进入“Car Source”二手车行的停车场。(记者麥金尼斯正巧在两人身后,当天他还访问过里滕豪斯。)

 

1号受害人试图从后面追赶里滕豪斯,并向其扔了一个塑料袋,但是没有打中里滕豪斯。1号受害人当时也没有武器。

 

两人继续在停车场内追逐,在靠近一台黑色汽车时,可以听到一声巨响,疑似为枪声。之后听见有人喊“FXXX You”。

 

之后,1号受害人追近里滕豪斯,此时听到另外四声巨响,疑似为枪声。

 

 

1号受害人便倒地不起,里滕豪斯还返身凑近1号受害人。记者麥金尼斯脱下自己的衬衫,并试图提供帮助。

 

 

这时有人走近两人,里滕豪斯拨打了一个电话,并逃离了现场,但视频录下了他在电话上说,“我刚刚杀了人”。

 

*** 记者理查德·麥金尼斯也告诉警方和检察官:

 

在停车场的一辆黑色汽车旁,里滕豪斯举起枪,但枪口指向地面。忽然,里滕豪斯又举起了枪,向后退的同时,迅速的连续的发射了三发子弹。

 

记者麥金尼斯也指出,自己曾经参军,是一名医护兵。以他所见,嫌疑人里滕豪斯对枪支很熟悉,不是随便玩玩而已,是十分熟练的。在枪声响起时,他也在枪口范围和射程之内,但子弹都击中了1号受害人,可见嫌疑人里滕豪斯也有较高的命中率。

 

嫌疑人里滕豪斯和1号受害人没有什么对话,后者曾试图夺下前者的枪。

 

*** 根据密尔沃基市的法医Douglas Kelley报告:

 

1号受害人因下腹部中弹,骨盆也骨折;另一处枪伤,从背后击中,穿透右肺和肝脏;另一处枪伤打中了左手臂;1号受害人左大腿外侧还有一处浅层表面伤;另外,他的前额右侧有一个擦伤伤口。

 

*** 1号受害人的枪击和死亡,是指控嫌疑人一级故意杀人罪(First-Degree Intentional Homicide)的事件和依据。

 

之后的众多流传的视频显示,嫌疑人里滕豪斯逃离停车场现场后,来到Sheridan Road向北,开始奔跑。

 

这时,道路两旁有人喊“抓住他”,“他开枪了”;还有人问“他干什么了?”,有人回答说,“他刚开枪打中人了。”

 

2号和3号受害人,也陆续出现在公开的视频中。

 

安東尼·胡伯(Anthony Huber)(众筹网址图片)

 

 

2)2号受害人,是26岁的安東尼·胡伯(Anthony Huber),来自银湖市(Silver Lakea)。被里滕豪斯开枪击中1枪,当场身亡。他也是众多媒体公开视频中的“滑板男子”。

 

*** 根据这段大部分公众看过的公开视频:

 

如果是加长版的话,如本社最新的视频,可以看到,首先是奔跑中的嫌疑人里滕豪斯,自己跌倒了。而大多数流出的版本,则是从里滕豪斯刚刚摔倒时开始的。因此,容易被误认为“被人推倒”。

 

此时,有一名深色上衣,浅色裤子,佩戴口罩的男子,第一个,从当时里滕豪斯的左后方冲上去,试图用脚踢里滕豪斯。但似乎没有什么效果,也不确定里滕豪斯是否有扣动扳机,这名男子也没有被击中,随即跑开了。因此被人暂时省略。

 

几乎与之发生在同时,手持滑板的胡伯,也冲了上去,从当时里滕豪斯的左前方,扑向他。

 

公诉人指出,多个视频可以证明,胡伯抡起来的滑板,打中了里滕豪斯的左侧肩膀;胡伯也试图去抓里滕豪斯的枪。

 

而嫌疑人里滕豪斯在地上躲闪的同时,也举起了枪,在胡伯从其身上越过的同时,枪声响起。

 

胡伯应该是被击中,虽然继续跑了几步,就在路边不支倒地。从流出的另外一些视频和照片,如下图,可以看到他手捂胸口,地上是他的滑板。

 

*** 同样根据密尔沃基市的法医Douglas Kelley报告:

 

安東尼·胡伯胸口中了一枪,但打穿了他的心脏,主动脉,肺动脉和右肺,造成其当场身亡。

 

*** 2号受害人的枪击和死亡,是指控嫌疑人一项一级鲁莽杀人罪(First-Degree Reckless Homicide)的事件和依据。

红色方框内,是2号受害人;绿色方框内,是3号受害人(推特图片)

 

3)3号受害人,是26岁的盖格·格罗斯克罗伊茨(Gaige Grosskreutz),来自West Allis市。里滕豪斯开枪击中1枪,所幸是手臂,非致命伤,得以幸存。

 

*** 公诉人指出,里滕豪斯开枪击中2号受害人胡伯时,3号受害人格罗斯克鲁伊茨僵住一下,躲开了,后退了一步,并举起双手。

 

虽然,检察官说,格罗斯克鲁兹在被枪击中时,“似乎右手握着手枪”;

 

但根据上图所示,在嫌疑人里滕豪斯坐在地上,手举步枪时,3号受害人格罗斯克鲁伊茨是做出了高举双手,手心向对方的典型“投降”手势。并且显示右手似乎没有东西,只见左手用手指与拇指夹住一样物体,更像是一只手机。

 

*** 格罗斯克鲁伊茨,随后继续接近里滕豪斯,里滕豪斯(Rittenhouse)向他近距离开了一枪,击中了他的右手小臂。

 

从下图可以看到,3号受害人格罗斯克鲁伊茨单膝跪地,右手持有一把手枪,左手正在压迫一处伤口,伤口处有流血。但这显然是中枪之后。

 

公诉人说,3号受害人格罗斯克鲁伊茨中枪后,从里滕豪斯身边跑开,沿着Sheridan Road,向反方向,向南方跑,并呼叫救护。

 

而嫌疑人里滕豪斯开始向北走,接着转身倒退着,继续向北走。手中的枪,仍保持着射击状态,指向路边的行人等。

 

视频显示,此时有多次枪声。公诉人没有指出嫌疑人里滕豪斯是否开了枪。

 

里滕豪斯的枪,是AR-15半自动步枪,弹夹装弹30发。公诉人没有透露,总共击发了几次,还有多少子弹剩余。

 

*** 3号受害人的枪击和受伤,是指控嫌疑人一项企图未遂的一级故意杀人罪(Attempted First-Degree Intentional Homicide)的事件和依据。


盖格·格罗斯克罗伊茨(Gaige Grosskreutz)(推特图片)

 

【法律及疑点】

 

1)基本法律:

 

*** 不论在伊利诺伊州,还是威斯康辛州,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可以持有(手持枪支)或拥有(作为枪主)手枪或长枪,除非是在狩猎,或是在打靶场练枪。

 

*** 事发地为威斯康辛州,因此,将以该州法律为准。该州允许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合法的枪主,需要同时有隐蔽式持枪证(Concealed Carry),就可以“在公共场合持有枪支(Open Carry)”。

 

2)疑点:

 

*** 为什么嫌疑人、17岁未成年的凯尔·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当时持有枪支?而且是一把AR-15半自动步枪?

 

*** 这把枪的主人是谁?两人是什么关系?枪是怎样到了一个未成年人的手里?

 

*** 嫌疑人跨州去基诺沙(Kenosha)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 1号受害人的事件细节,有许多遗漏和不明的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

 

*** 虽然不完整,但在新的“前因”之后,众人追赶嫌疑人,试图夺取枪支的行为是否合法?嫌疑人的所谓“自卫”行为,是否合法?

 

*** 三位受害人,事发时,是否身上带有武器?

 

*** 三号受害人,在被枪击前和被枪击过程中,有没有拿出手枪?

 

*** 视频中,枪声四起,嫌疑人究竟开了多少枪?等等

基诺沙县警察局(Kenosha County Sheriff)局长大卫·贝茨(David Beth)在记者会(网络图片)

 

基诺沙县警察局局长大卫·贝茨在26日的记者会上指出,有人希望他能够授权(Deputize)有枪的民兵来帮助管理治安,他果断的拒绝了。因为,一旦授权,每一个充当治安官(Deputy)的人,都是压在他肩头的责任。

 

而25日发生的事件,也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变成他临时授权的一个“治安官”,开枪打死了两个人,打伤了一个人。他也就难逃其责了。

 

现在,嫌疑人将继续留在伊利诺伊州至少1个月。嫌疑人的律师等将继续准备案件。下一次开庭,将在9月25日。

2号受害人筹集丧葬费用(众筹网址图片)

 

网络上,有人发起为1号和2号受害人筹集丧葬费用的众筹同时;也有人发起为嫌疑人筹集律师费用的众筹,有媒体爆料,已经超过10万美元。

 

美新社将继续关注这起案件,并给予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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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已有8 條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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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9 17:27 小洛
      每一个人在被裁判有罪之前,都是无罪之人,包括死者!坐等看结果!
    • 2020-09-07 17:28 kclwmr
      白左媒体真是撒谎成性。这么明摆着的自卫,还在那剪辑,狡辩呢。丢燃烧袋不叫武器?能纵火的高度危险品不叫武器?第一枪明显不是小孩开的,你当我们聋呢。 还有被追摔倒,跟推倒有个屁区别。是不是我拿刀捅死你,算你往我刀口上撞的,简直可笑。 没事去纠缠人家持枪非法,怎么不说自己游行集会非法呢?打杂抢烧更不用说了。不是你们的左蛆州长不管,用的着人家来帮忙维护秩序么。 左蛆们尽管给死掉的那些惯犯们筹款吧,这小孩最后要是能被判有罪,算我输。 白左黑杂两帮畜牲。
    • 2020-09-01 00:02 cawa J
      不管川普口中或者川普粉丝口中所谓BLM的'暴徒'游行也好,和警察有冲突也好,砸了商店也好,没有人拿出枪来肆意'执法',或者扫射无辜的人。如果这个未成年人没有被治罪,那么美国又将打开一个潘多拉的盒子。
    • 2020-08-30 08:03 吃瓜群众
      強烈要求公開有關第一個受害人的視頻,有定性的重要作用
    • 2020-08-29 17:53 子不教父之过
      半大小屁孩,自以为事,你成年了,合法拥枪,合法合理去大街上走,一点问题都没有。17岁啊,违法在前,还要被当做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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