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帕薩迪納】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美國經濟遭受到史無前例的重創。越來越多的企業不得不選擇申請破產,但是申請破產保護是否適合所有的企業?究竟破產保護是經濟上的明智之舉,還是會帶來后患?
南加州知名商業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對此給出專業分析。
首先,您需要三思而後行。 第一,要明確一點的是辦法總比困難多。第二是尋求專業幫助及規劃。第三,制定相關計劃並立刻採取行動。您要記住的最重要的是,您並非孤軍奮戰,與您的律師制定專業規劃並採取積極行動,會幫助您盡快擺脫困境。
我究竟是否應該先嘗試與債權人協商,還是立即申請破產?
您可以申請重組,也可以申請清算,也有一種稱為債權人利益的轉讓,根據加州法律可作為破產的替代選擇。在這種情況下的債權人,因為大部分企業目前都面臨疫情挑戰,與您的債權人積極溝通協商,他們也清楚地知道您的企業蒸蒸日上,其實對他們來說更有價值,而並不是倒閉。因此,這不像泰坦尼克號上沒有足夠的救生艇的情形,我們擁有世界上強大的國家資源,可以共度難關。關鍵是與您的債權人合作,並向他們解釋您有制定具體計劃,並且告訴他們您可以還清他們全部或部分地的款項。
破產會有長期影響嗎?如果想開另一家企業,日後會造成影響嗎?
(圖文提供: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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