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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美捐赠医用物资 您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

發佈時間:2020年04月01日 12:58 來源:美新社 评论:0條 點擊:8219次

邓洪律师(本站资料图)


【美新社讯】美国联邦政府预测未来两周将进入新冠病疫的高发期,美国许多华人除开始居家隔离外,也纷纷利用自己与中国医药设备及网购便利的优势,订购许多个人保护设备作为自用及捐赠之用。

 

不过,许多民众也担心美国的律师众多,法规复杂,律师动辄兴诉,许多有意捐赠PPE 的民众及团体都担心捐赠物品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诉讼,从而会导致“好人没好报”的问题。

 

其实,许多给清贫家庭或流浪人士提供免费食品的非营利机构如食品银行,救世军等以前发现许多食品供应商将一些失效期刚过但仍可食用的大批新鲜食物或罐头丢掉,而这些食品供应商最大的担心是自已捐出的食品出问题而会引致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减少食物的浪费并鼓励民众,商家或非营利团队向社会捐赔,美国国会在一九九六年通过了比利.爱默生“好心人”法案(BILL EMERSON GOOD SAMARITAN ACT),该法案取替美国各州在捐赠食品责任方面的不同标准,统一为联邦标准。新的标准规定,如果好心人捐赠食物或家庭生活用品,如果捐赠品出问题,不得追究捐赠者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

 

在此法案通过之前,许多州的法律规定捐赠人如果有疏忽行为,如没有检查捐赠品的安全性,就可以提出诉讼。不过,联邦法规将此标准提高到严重疏忽(Gross Negligence)或故意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捐赠者明知道产品质量有问题依然捐赠,或故意捐赠以伤害他人,在此情况下,捐赠者才需要承担起法律责任。


虽然此法案主要是用在捐赠食品及家庭用品方面的物品,不过,法律界普遍都认为如果民众在目前医院,消防队,以及执法机构等第一线救援人员医疗物资吃紧情况下,捐赠这些医护物资仍受到“好心人法案”的保护。


为了鼓励华人侨团踊跃参与捐赠行动,为避免捐赠医护物资时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问题,邓洪律师建议民众在采购物资时不应只看价钱,要确定生产商为合法经营的工厂,并且所有进口到美国的货物都符合中国出口以及美国进口的相关法规。

 

邓洪律师指出, 为了确保自己在捐赠时受到“好心人法案”的保护,在捐赠时,捐赠的民众或团体也可以请求受捐人或受捐的机构签署一份免责同意书。(附上样本)

(文章提供:鄧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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