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2019年9月26日,美國紐約,第74屆聯大會議持續召開,美國總統川普在酒店出席新聞發佈會。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者 | 劉芳
川普被逼到了角落。
當地時間週四,他在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團的非公開活動上駁斥了匿名情報官員對他的指控,並暗示此人和向他提供信息的所有人應該按間諜罪或叛國罪處理。
《華盛頓郵報》報道,這次閉門活動是爲美國代表團的工作人員和家屬舉行的,旨在表彰他們爲總統訪問聯合國期間所做的工作,約有50人蔘加。
在9分鐘的演講中,川普大罵媒體都是“人渣”。他不停重複地說:“那個人(告密者)根本沒看過電話記錄,幾乎就是個間諜。我想知道是誰給告密者提供的信息。你們知道以前我們還比較明智的時候會怎麼處理間諜和叛國者,對吧?”
川普所言不虛。告密者的本職工作就是情報收集和分析。只不過這次他把自己的專業技能用在了總統身上。
《紐約時報》的報道稱,這名告密者是中情局的一名男性官員,曾一度被借調到白宮,之後返回中情局工作。在中情局內部至少有三名以上的官員知曉他的身份。
澳大利亞SBS分析稱,很顯然這名告密者對華盛頓和基輔的關係非常熟悉和了解。
通過投訴文本可以看出,這名訓練有素的情報分析官員非常清楚自己投訴行爲的嚴重性。在投訴的第一頁他就一針見血地指出:“總統涉嫌濫用職權尋求外國幫助干涉美國2020總統大選。總統的私人律師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是這起事件的中心人物。司法部長巴爾(William Barr)似乎也牽涉其中。”
情報界告密者投訴第一頁部分內容。
有跡象顯示,這次的情報界投訴事件不是個人行爲。在投訴中告密者清楚地寫到:“在過去的幾個月,有六名以上的美國官員向我透露這件事的不同方面。對特定區域或職位負責的情報官員互相分享信息以便給決策者提供信息和分析是很常見的。”由此可見,川普的違法行爲在美國情報界高層已經形成了一定共識。
由於在通話後,白宮律師命令白宮官員將通話記錄從公開電子系統中刪除,並將其轉移到了機密電子系統,告密者認爲,白宮內部人士也從一開始就知曉這通電話違法程度的嚴重性。
因此,告密者才在今年的8月12日依據美國《情報界告密者保護法案》向情報界總監察長阿特金森 (Michael Atkinson) 提交了正式投訴。
根據法案,阿特金森有14天的時間決定投訴內容是否真實可信,且屬於“緊急事件”。對於情報界來說,“緊急事件”是有着明確法律內涵的用語。它意味着所投訴的內容必須牽涉“一個極其嚴重或公然違法問題,包括濫用權力、違反法律或行政命令,或在涉及機密信息的情報活動管理方面有重大缺陷”等。
在一般情況下,這位告密者的安全應該是有法律保障的。根據《美國法典》第五十章3234條(50 U.S. Code § 3234.)的規定,政府官員不得因情報界人士揭祕而對其實施報復或懲罰。
具體來說,這條針對戰爭和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明確規定:
任何行政部門人員不得因爲情報界人士合法地向情報總監、情報總監察長、參衆兩院情報委員會或情報委員會的議員披露違法行爲而對其進行報復或懲罰,包括但不限於解職、開除等。
法律還明確規定,總統本人必須對此部分的執法做出規定,保障其效力。
但編纂美國法典的法律人士可能真的沒有想到,目前總統本人才是是執行和貫徹這條法律的最大障礙。
對此,衆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希夫(Adam B. Schiff)表示,他非常擔心舉報者的安全。
希夫的推特。
希夫在接受CNN採訪時說:“我對此深感擔憂。顯然,我們會竭盡所能…...來保護舉報者,不讓他的身份曝光。但考慮到川普那些真實的、令人厭惡的威脅,我真的很擔心這一點。”
在推特上希夫再次重申:“川普暗示舉報者犯下間諜罪和叛國罪,應該按以前的方式處理,是對我們(正在進行的彈劾)調查的證人煽動暴力,必須受到譴責。所有美國人必須譴責這種恐嚇證人的行爲。”
當地時間週二,押注網站PredicIt的數據顯示,市場認爲川普在本任期內被衆議院彈劾的可能性已經飆升至60%以上。而在9月18日情報界人士匿名向《華爾街郵報》爆料前這一機率僅僅爲24%。
該平臺上的交易員目前認爲,川普被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成功罷免的可能性只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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