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您來到美新社! 請登錄 註冊

美新社

陳玲華廣告

首页 > 美洲新聞 > 洛杉磯

加州新法限制警權 僅「必要時」可用致命武力

發佈時間:2019年08月21日 15:10 來源:中國日報 评论:0條 點擊:4657次
加州州長紐森(中)週一簽署新法,克拉克的弟弟(右)在旁邊拿著照片紀念克拉克。


(綜合二十日電)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週一簽署新法規,未來加州警察執法時,不再能「合理(when reasonable)」使用致命武力,而只可在人身安全受威脅等「必要(necessary)」情況下開槍。新法將於明年起生效,被視爲全美最嚴格的警察規範之一。
新法要求警察使用其他方式處理問題,加強訓練溝通,不得在安全狀況下使用致命武力,例如禁止向企圖逃逸的重刑犯開槍,除非他們預備引發即時危險事件。此外,檢察官有權調查任何警員的開槍行爲,至於「合理」與「必要」的解釋權,將由法院審理決定。
新法規初版遭警方反對,經修改後,得到警方和議會兩大黨議員支持。新法被稱爲「克拉克法(Stephon Clark Law)」,紀念去年遭警方射殺的22歲男子克拉克。
去年3月,克拉克在沙加緬度涉嫌擊破車窗,被警方追緝時逃到其祖父母的住宅後院,遭兩名警察連開20槍,克拉克身中8槍身亡。涉案員警聲稱以爲克拉克持槍,結果發現克拉克只是拿著手機。兩名警察之後未被起訴。



發表評論 已有0 條評論

  • *用户名:
  • *我的態度:
  • *驗證碼:
    驗證碼
国泰银行寶爾博物館上海灘餐廳張青會計師事務所DSC美芝秀郝琦聯合律師事務所
鄭博仁律師事務所美國奧淇國際金融華埠服務中心凱悅大酒樓銀泰珠寶華興保險權威保險

Copyright@since2016 chinesenewsus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