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當地時間10日,美國阿拉巴馬州州長凱·伊維簽署一項法案,該項法案強制要求被判犯有“性侵13歲以下兒童”罪的人在出獄前一個月開始服用抑制睾丸激素的藥物,即所謂的“化學閹割”。
(阿拉巴馬州議會大廈。圖源:CNN)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11日報道稱,這項法律由該州共和黨衆議院議員史蒂夫•赫斯特於5月份提出,並在州立法機構獲得通過。該項法律要求犯有此類罪行的個人持續接受治療,直至法院認爲其不再需要治療爲止。罪犯必須支付“化學閹割”的費用,罪犯不得以無力支付等理由拒絕假釋。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特定罪犯選擇停止接受治療,即被視爲違反假釋相關規定,他們將被強制送回監獄。
(CNN報道截圖)
州長伊維表示,“這項法案是保護阿拉巴馬州兒童而前進的一步”。
對於違反該項法案的懲罰,此前草案中也做出了相應規定。據此前《華盛頓郵報》報道,任何未經批准而停止接受閹割治療的罪犯將被視爲犯有C級重罪,根據阿拉巴馬州法律,他們將面臨長達10年的監禁和高達15000美元的罰款。
報道稱,立法上將“化學閹割”定義爲“接受藥物治療”,其中包括減少、抑制或阻止睾丸激素的產生。“化學閹割”主要通過服用藥片或注射用藥等形式展開,其目的是使一個人無法進行性行爲。如果停止服用藥物,則可逆轉該效果。
CNN稱,雖然“化學閹割”的使用在國際上仍存在爭議,但這一方法在美國並不罕見。《華盛頓郵報》的報道中提到,根據美國全國州議會會議,美國七個州允許將服用抑制睾丸激素的藥物作爲判決、釋放或監管的條件。七個州分別爲,加利福尼亞州、佛羅里達州、關島、愛荷華州、路易斯安那州、蒙大拿州和威斯康星州。2018年,俄克拉荷馬州的共和黨議員曾提出相關法案,但法案最終沒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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