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據外媒6日報道,美國國會預計將針對大科技公司推動新法,更加嚴格地執行隱私和數據保護。
據報道,臉書(Facebook)和其他在線平臺接連爆出個人資料外泄醜聞,促使越來越多國會議員呼籲採取行動,遏止私人信息被濫用。
歐洲聯盟個人資料保護法規2018年生效後,美國許多科技公司都保證願意接受新法規,在美國國內樹立統一標準。
美國創投公司Loup Ventures的創始人之一柯林頓(Doug Clinton)近日指出,他期盼美國能將歐盟通用數據保護規則中的“幾項要點”列入考量,包含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權、權限、可移植性和刪除權。
美國參議員夏茨(Brian Schatz)和其他14位民主黨同僚,支持一項要求在線公司保護個人資料、並停止不正當使用數據的法案。夏茨上個月發佈聲明說:“人們希望他們提供給網站或App的個人資料受到保護,不會被用來做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美國數字權倡議團體民主科技中心(Center for Democracy & Technology)則和產業界及維權團體商議,在2018年12月提出另一項議案。這項議案規定消費者可以使用和更改在線公司取得個人資料、數據攜取(data portability),以及限制第三方取得數據的權限。報道稱,這將限制公司獲取相關資料。
民主科技中心資料與隱私部門負責人理查森(Michelle Richardson)說:“許多App會存取你的所在位置,縱使這和他們提供的服務毫無關係,我們想從根本改變公司蒐集和使用信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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