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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申請前36個月不能使用美國福利 否則難獲批准

發佈時間:2018年10月14日 18:53 來源:美新社 评论:0條 點擊:2090次

移民申請前36個月不能使用美國福利 否則難獲批准

【美新社記者:孫珊訊】川普政府加大打擊移民申請者使用公共福利的力度,其推出一項新規定,如果許多移民被認為可能使用食品券或醫療補助等公共福利,他們將很難進入美國或獲得綠卡。

 

國土安全部日前在《聯邦公報》徵求意見,將改革政府如何評估移民申請者是否會使用公共費用的標準,移民申請涉及許多簽證類別和綠卡申請。

 

目前的公共負擔的定義比較狹窄,以至於政府幾乎從未以這些理由拒絕移民申請。另一方面,川普政府提出的新定義需要對移民之前的歷史和經濟能力進行廣泛的調查。這將給美國移民局官員足夠的權限去拒絕一個移民入籍和綠卡申請,因為移民官只要感覺申請者沒有賺到足夠的錢來支持一個大家庭或沒有經濟資源來支付醫療費用,就可以拒絕其申請。

 

新規定的核心是政府如何看待移民已經使用或可能使用的公共福利。雖然目前只考慮現金福利,這是只有3%的非公民使用的福利,新政策將包括醫療補助、食品券、住房福利、以及醫療保險對中低收入者的補貼。

 

政府表示,使用這些福利不會自動剝奪移民獲得綠卡的資格,在新規定生效之前,它不會對移民的福利進行任何計算,而在未來幾個月內,這一規定也不會生效。對於評估一個移民是否符合申請標準,有一個複雜的計算公式。

 

美國國土安全部提議將公共負擔定義為獲得一項或多項公共福利的人,以滿足健康、營養或住房等基本需求。

 

但是政府並沒有提議任何公共福利的使用會使某人成為公共負擔,因此沒有資格獲得綠卡或簽證。它建立了一個複雜的規則,具體來說,就是依賴公共利益,這會讓某人成為可能的公共負擔。

 

提案將福利分成兩類:“可貨幣化的福利。,它們有一個美元的價值,如食物券、住房福利等,和那些不能貨幣化的福利,如醫療補助、低收入醫療保險以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等。

 

個人連續12個月使用可貨幣化福利,相當於聯邦貧困指導方針的15%以上(2016年為1,821美元)。個人使用不能貨幣化福利在36個月的期間內超過12個月,或任何個人使用貨幣化福利,加上個人使用非貨幣化福利超過36個月的期間的9個月。

 

在這些測試中,不及格是一個權重很大的負面因素,通常會導致某人被貼上公共負擔的標籤,並被拒絕申請。

 

例如,擁有一個大家庭是一個負面因素,有健康問題但沒有私人健康保險將是另一個負面因素,比如18歲以下或65歲以上也是一個負面因素

 

在某些情況下,政府將允許某些人來美國(或獲得綠卡),即使它認為他們可能是公共負擔。但移民或擔保人將不得不支付1萬美元或更多的保證金——如果移民最終使用了社會服務,這筆保證金將被沒收。

 

根據這項新提案,很難知道有多少移民會被禁止入境,估計會超過數百萬人。




關鍵詞: 移民申請前36個月不能使用美國福利 否則難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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