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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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社記者孫珊訊】申請綠卡的條件日益嚴苛,為了避免綠卡申請者使用政府福利,成為政府的負擔,川普政府正在積極尋求立法,該法律要求移民“證明他們能夠在經濟上自給自足”。
國土安全部9月22日建議新規定,凡是申請綠卡的移民必須證明,他們的收入至少要達到聯邦貧窮線的125%以上,即2018年個人收入為1萬5175元,且不會依賴政府福利。
川普政府認為,這些改變將為美國納稅人每年節省27億美元。然而法律和社會政策中心和全國移民法律中心等團體認為此舉將歧視低技能、低收入移民。
據《今日美國》報導,國土安全部部長Kirstjen Nielse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政府正在執行一項長期存在的聯邦法律,該法律要求移民“證明他們能夠在經濟上自給自足”。
該提案所做的是讓申請綠卡或公民身份的個人提交一份新表格I-944。這張表格包含了申請人的一系列細節資訊,包括年齡、英語水準、教育背景、經濟狀況等,根據這些資訊,移民局可以以公共收費為由拒絕申請綠卡。
申請人的財務狀況必須表明其收入或資產超過聯邦貧困指導方針(FPG)的250%,即兩口之家為4萬1150美元,六口之家為8萬43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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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印度時報》報導,2014年至2016年,25%的美國移民收入低於250%。印度人傾向於通過家庭移民獲得綠卡。
智庫移民政策研究所(MPI)表示,在2016年分配的6萬4687張綠卡中,65%是通過家庭贊助途徑獲得的。因此,移民官員可能會阻止許多家庭移民。
目前的規定還規定,綠卡申請人需要一個財務擔保人。對於父母來說,主要是有美國國籍的兒子或女兒。擔保人需要聲明他或她願意在經濟上資助這些父母,以防止他們成為公共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收入是FPG的125%,兩口之家是2萬0575美元,六口之家是4萬2175美元。
據《每日郵報》報導,專家認為,那些60歲以上、英語水準不高、有健康問題的申請者可能導致綠卡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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