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台美簽署「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合作協定,協定生效后,美國國稅局可要求台灣提供「不合作客戶」的確切資料;圖為美國國稅局外觀。
(台北報導)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宣佈,台美肥咖(FATCA)合作協定(IGA)已簽署,美方可據此要求台灣提供「不合作客戶」資料查稅,金管會指出,最快明年上半年生效,目前銀行局掌握銀行端的美籍台人約5000名,恐面臨被查稅壓力!
最快明年上半年生效
呂蕙容指出,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法案,自2014年7月起生效,該法案規定,外國金融機構應履行辨識客戶是否具美國身分及申報美國帳戶資料等義務,否則該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就源扣繳30%。
台灣金融業已依照該法案,向美國國稅局連續2年申報台灣金融業所擁有的美國帳戶資料。根據金管會初步統計,在台灣擁有美國籍或綠卡的「台灣肥咖」已從4000多戶成長到5000多戶。
呂蕙容表示,該合作協定簽署后,美方可要求台灣金融機構提供肥咖客戶的帳戶資料、名單,甚至是個別帳戶資料,包括「不合作」的客戶,以協助美國國稅局追稅。
所謂的「不合作」客戶,就是民衆到金融機構開戶時,金融機構會先問你是不是美國人,並且要求提供7項資料以利辨識你是不是美籍客戶,包括:公民證明檔案、出生地、郵寄地址、美國電話、匯款到美國帳戶、代理人是美國地址,以及代收郵件地址(類似台灣的郵局信箱)為唯一金融機構保存的地址。
7項條件中只要有一項符合,就可能會被金融機構視為美籍客戶,一旦被視為美籍客戶,金融機構就會問你同不同意將存款等相關資料送美方,若客戶「同意」,金融機構會直接報送美國稅局;若客戶「不同意」,會被列為「不合作帳戶」,銀行會將「不合作帳戶」名單彙整給金管會,由金管會報送美國。
不合作帳戶當心被查
勤業衆信稅務部營運長陳光宇表示,金融機構已各自與美國簽約,並申報帳戶資訊,台美完成肥咖系統建置,是給美國政府一個針對「不合作帳戶」的查稅工具。
肥咖條款簽署,立委批評,美國要求台灣提供課稅資料,卻未平等互惠。財政部長許虞哲说,已修法授權財政部與他國洽簽資訊交換協定,本周就會送行政院,通過后會積極與美洽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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