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綜合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週二投票裁決維持川普當局對人口主要是穆斯林的五國公民的旅行限制。
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的表決結果做出裁決說,正如白宮多次所說,根據美國的移民法,總統有權因國家安全原因限制來自外國的旅行。
大法官羅伯茨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根據美國移民法,川普在2017年9月宣布的禁令完全在總統的憲法授權內。
他還寫道,總統限制“有可能危害美國利益”的外國旅行者入境的措施“毫無疑問地履行了”1965年的移民和國籍法。
羅伯茨還寫道,案件的起訴人,夏威夷州政府、夏威夷穆斯林協會以及三位夏威夷州公民沒有成功證明旅行禁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禁止歧視宗教的條款。
2017年1月川普上台七天后簽署第一份旅行禁令,被告上法庭後,先後兩次修改,最後文本終於在去年秋季被最高法院受理。
川普的第一個行政命令要求對來自7個穆斯林國家的旅行者實行90天的旅行禁令,並暫停接收難民120天。該禁令被法庭駁回。
2017年3月6日簽署的第二條禁令將伊拉克從目標國家中移除。但該禁令也在法庭遇到挑戰,使得當局決定在去年6月在最高法庭對判決進行上訴。
法官們同意在10月份聽取有關該案的辯論,同時允許部分執行該命令。
但是當局在案件開始審理前的9月搶先出台了另一份禁令,將蘇丹從名單中移除,加入了乍得,朝鮮和委內瑞拉,使得法庭更難將其視為由宗教原因驅動的針對穆斯林的禁令。
夏威夷州政府,夏威夷穆斯林協會以及三位夏威夷州公民挑戰該禁令,認為它違反了美國憲法以及1965年的移民和國籍法。這導致了當局再次在最高法院為禁令進行上訴。
民權組織和移民倡議者譴責週二的判決並表示將繼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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