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本文來自北京商報
有消息稱,近日,Uber和美國政府達成和解協議,美政府要求Uber採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另外在未來20年內,需有第三方對Uber的軟件和相關行爲進行監督。
據外媒報道,美國政府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因Uber隨意採集消費者和專車司機的個人隱私數據,並沒有做好保護措施對其展開調查。雙方就此作出和解。
FTC指控稱,Uber沒有對下屬員工的行爲進行監督,導致他們能夠隨意獲取消費者和司機的隱私數據。並且Uber在兩個方面誤導了消費者:對於能夠訪問隱私數據的內部員工,在其監督機制方面進行了誤導宣傳;Uber宣稱會採取措施保護這些數據,這也是一個誤導行爲。
根據和解協議,政府要求Uber公司解決現有全部產品和服務中的個人隱私風險,另外要確保個人隱私信息的保密工作。在未來180天以及20年之內(每隔兩年),Uber必須接受第三方機構對於個人隱私和數據保護措施的審覈和監督。
有消息稱,Uber前CEO卡蘭尼克被大股東告上法庭後,Uber全球運營高級副總裁瑞恩·格拉夫斯在發給員工的郵件中宣佈離職。近日,外媒報道Uber開發者平臺主管克里斯·薩布將會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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