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去年,大法院對《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進行修訂,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直播。根據修訂案,是否允許直播由審判長決定,即使沒有獲得被告的同意,只要審判長認為公共利益更大,就可允許直播。
報導稱,朴槿惠很可能缺席宣判。分析認為,雖然朴槿惠不同意直播,但法院考慮到此案涉及前總統,引起全民極大關注,因此決定電視直播。
據媒體此前報導,2017年10月16日,朴槿惠宣佈抵制審理,抗議法院延長羈押期限。同年12月22日,朴槿惠以健康問題為由,拒絶接受檢方傳喚參與當天針對國情院受賄案的調查。12月26日,檢方前往首爾拘留所進行調查,但因朴槿惠不配合無果而終。
據悉,朴槿惠共遭受21項指控。2017年4月17日,韓國檢方對朴槿惠提起公訴,指控朴槿惠涉嫌犯有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泄露機密等18項罪名。今年年初,檢方向朴槿惠追加3項指控,包括違反選舉法和違反國家情報機構相關法規。
此前,韓檢方請求法庭判處朴槿惠30年徒刑和1185億韓元的罸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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