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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涉貪案 南韓法院4月6日宣判

發佈時間:2018年02月27日 16:42 來源:中央社 评论:0條 點擊:3524次
南韓檢方今天以貪腐和濫權罪嫌,將前總統朴槿惠求處30年徒刑,宣判日期訂在4月6日。朴槿惠因涉嚴重貪汙醜聞從而引起大規模街頭抗議,而遭彈劾下台。

  法新社報導,朴槿惠去年3月遭彈劾下台,迄今已被羈押317天。

  南韓檢方聲明表示:「我們請求法院將被告判處30年徒刑,並處以1185億韓元(約新台幣32.33億元)罰款。被告身為南韓總統,必須為這個醜聞承擔最高責任。」

  檢方指出,朴槿惠與閨蜜崔順實共謀,向南韓3大企業三星集團、樂天集團及鮮京電信公司收受與期約總計592億韓元(約台幣16億1575萬元)的賄賂,相對提供政策優惠。

  現年66歲的朴槿惠還被指控,強迫18家大型企業向崔順實成立的2個基金會「捐獻」774億韓元(約新台幣21億1203萬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本月稍早判決,崔順實犯下濫權、賄賂及干涉政府事務罪,處以20年徒刑。

  外界認為,崔順實案的判決與量刑,是朴槿惠在同一法院判刑的潛在指標,因為崔順實遭到的18項罪名指控中,有15項和朴槿惠重疊。

  朴槿惠的判決日期訂在4月6日。她自去年10月以來就不再出庭,她指責庭上抱持政治偏見。

  一些法律專家認為,朴槿惠的處境比崔順實更不利;他們指出,將崔順實判刑的法官指責,朴槿惠竟將總統權力「下放」給私人。

  路透社報導,朴槿惠的律師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含淚請求庭上從輕發落。他說,朴槿惠曾盡最大努力,「不分晝夜」領導國家。

  法院外的數百名朴槿惠支持者高喊:「立刻釋放我們的總統。」原由朴槿惠領導的保守派反對黨自由韓國黨(Liberty Korea Party)譴責檢方求處重刑。

  自由韓國黨發表聲明說:「檢方的求刑比死刑更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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