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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互聯網新規開始施行 明確規定群組“誰建群誰負責”

發佈時間:2017年10月08日 11:33 來源:中新社 评论:0條 點擊:2581次

原標題:互聯網新規開始施行 明確規定群組“誰建群誰負責”


央廣網北京10月8日消息(記者侯艷 馮爍)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導,從今天(8日)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開始施行。新規明確,互聯網群組“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

資料圖:江西南昌一位網民打開自己經常使用的騰訊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貼吧三款社交軟件。 中新社記者 劉占昆 攝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互聯網群組使用者進行實名認證,規定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后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對使用者進行基於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移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不得為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

  《規定》還明確了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互聯網群組包括微博、微信、QQ、百度貼吧等群組。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這是相關規定首次對“群主”的責任進行明確。群主和管理人員要強化自己的管理職責,不能只建而不管。對於所有的成員必須理性表達,不能利用互聯網群主的方式發布違法違規信息。

  對社會比較關注的建群條件、群組規模、群組管理方式等話題,《規定》要求平台方應根據自身能力來運營相應規模的群組,朱巍表示這也意味着微信群人數限制在未來有可能出現浮動。“500人的上限可以突破,上限到底是多少並沒有一定的具體數量限制,更多的是(看)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管理能力。”

  《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針對騰訊微信公衆號等用戶公衆賬號做出了規定,明確只有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資質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才可以通過用戶公衆賬號采編發布新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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