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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騙集團車手 遭新加坡法院判監禁

發佈時間:2017年08月31日 02:30 來源:中央社 评论:0條 點擊:4042次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31日專電)台灣男子郭志成、邱偉明被控擔任車手,涉及假冒新加坡員警詐騙案,新加坡法院分別判監禁35個月、10個月。法官認為,這是犯罪集團詐騙案,兩名被告參與其中須嚴懲。


根據警方調查,詐騙犯罪集團多向銀髮族或年輕人下手,透過電話謊稱是新加坡、中國大陸或國際刑警,聲稱被害人疑涉及非法洗錢,要求協助提供銀行帳戶資料調查。詐騙集團再利用這些被害人的銀行帳戶資料,進行非法轉帳。

郭志成、邱偉明今年4月間被詐騙集團吸收成為車手,先後被派到新加坡接收和移交詐騙贓款。郭志成4月26日先接受訓練,學習如何利用Skype和其他犯罪集團成員聯絡、搭乘地鐵,以及如何避開監視器。邱偉明再於5月5日抵達新加坡,接替郭志成的車手工作。

郭志成涉及接收和移交的詐騙款項達新幣9萬2000元(約新台幣204萬2137元),邱偉明為新幣2萬2000元(約新台幣48萬8337元)。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法院昨天針對這起台灣人擔任車手的詐騙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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