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資料圖片:章瑩穎綁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圖片來源:美聯社)
【綜合報導】據美媒報導,在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被指控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八天后,周四下午在在伊利諾州厄巴納的聯邦法院上正式被提起訴訟,審判日期被定為9月12日。
克里斯滕森代表律師表示做無罪辯護。但與之前的沉默表現不一樣,在庭審中,克里斯滕森進行了4分15秒的發言。
當被法官詢問克里斯滕森被收押麥肯恩郡監獄(Macon County Jail)期間是否有服用任何藥物時,克里斯滕森肯定地答覆说,他正在服用氯硝西泮(Klonopin )作為一種抗抑鬱藥。
克里斯滕森告訴法官,藥物並沒有影響他對自己被指控的理解能力。
在克里斯滕森接受審訊后,他的辯護律師湯姆·布魯諾發表聲明,稱“他要求讓大衆陪審團進行審判,並且他打算堅持無罪。”
克里斯滕森的下一次審前聽證會定於8月28的下午2點45分,審判日期被定為9月12日。如果被定罪為聯邦綁架罪,克里斯滕森可能會面臨終身監禁。
本次庭審中,沒有提供任何關於章瑩穎的新信息,章瑩穎的家人也出席了本次庭審。而聯邦調查局此前的说明是推斷章瑩穎已死亡。
而在稍早的7月3日,克里斯滕森在伊州中區聯邦法院第一次上庭,在短短9分鍾庭訊過程中,他全程表情冷漠,只回答了一句"是",其餘時間都沒有發聲,或只是與辯護律師低聲交談。
“你有權保持沉默,否則你所說的一切都會在法庭上成為呈堂證供,審問之前你有權請律師陪伴你受詢問的全過程……”在美劇或電影中,經常能聽到審判罪犯時這段耳熟能詳的話。這出自於“無需自證其罪”的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和由此衍生出來的“你有權保持沉默”的米蘭達警告。
嫌犯克里斯滕森自被逮捕以來,對於案件關鍵問題始終沉默:他只承認曾遇到過章瑩穎,否認其曾殺害章瑩穎,也拒絕透露章瑩穎下落,導致警方一直未獲得有效口供,案件進展艱難。
資料圖片:失蹤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圖片來源:美聯社)
就章瑩穎案,有分析指出,“沉默權”不是警方的擋箭牌,反而暴露了警方在套取口供之外蒐集證據的效果不佳,這是美國警方應當反思的。
在當地時間7月5日第二次聆訊結束後,嫌犯的律師布魯諾就在法庭門口向公眾及媒體解釋了案件情況,律師表示嫌犯不會認罪,會等待陪審團的審判,同時他表示將對嫌犯做“無罪辯護”。
美國檢方此前披露了對克里斯滕森的一段監聽錄音的內容。錄音中,克里斯滕森解釋他如何綁架了26歲的章瑩穎。克里斯滕森說,章進行抗爭,他把她帶回他的公寓將她囚禁。
種種跡象都顯示,章瑩穎的失蹤和克里斯滕森脫不了關係。在檢方已經決定正式起訴克里斯滕森的情況下,嫌犯為何始終拒絕認罪,律師為何仍堅持無罪辯護?
分析指出,在刑事案件中,無論嫌犯最終被裁定有罪還是無罪,律師做無罪辯護都很常見。這不代表檢方沒有足夠的證據,也不表明辯方有十足的把握。
與此相反的是,嫌犯先不認罪,而後再通過檢方和辯方的討價還價,最後認下一個他認為能夠接受的罪名,這種可能性是可能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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