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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會宣誓覆核案 4議員全部喪失議席

發佈時間:2017年07月14日 21:33 來源:星島日報 评论:0條 點擊:3555次

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和劉小麗在宣判前於高院外會見支持者。


前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去年入稟司法覆核,控告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專業議政姚松炎和小麗民主教室劉小麗的宣誓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要求法庭撤銷四人議員資格(disqualify,DQ)。司法覆核案件今年三月由高院法官區慶祥主審,高院原訟庭14日下午3時頒下判決,指四名議員宣誓不合資格,遭撤銷議員資格,由去年10月12日起生效,即宣誓當日。


去年十月十二日立法會甫復會即鬧出「宣誓風波」,未完成宣誓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首當其衝遭政府提出司法覆核,並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但「梁游」不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駁回後,直接向終院申請終審上訴許可,案件將在下月二十五日在終院開庭處理。


同樣遭政府入稟覆核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姚松炎、羅冠聰和劉小麗等四人的案件,高院判詞指,宣誓是真誠的儀式,宣誓的儀式及程序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宣誓者可以遵照憲法的規定,符合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訂明的形式及內容作宣誓。判詞指,梁國雄誇張的行為不符合莊嚴的規定,超出宣誓場合須有的莊嚴及尊重的合理範圍。劉小麗慢讀亦反映無意承認及履行議員的職務。


梁國雄十三日連同涉案三議員會見傳媒時,表明他們受選民委託進入立法會,乃為港人做事及監察政府,行使議員職權,特區政府透過人大釋法,濫用程序「逼迫」法院重新解釋《宣誓及聲明條例》,做法並不恰當。


梁國雄表示,如他們勝訴,當然是繼續當議員;倘若敗訴,他們亦會爭取繼續行使其職權,並提出上訴,一日訴訟未完結,他們仍是議員。被問到有多大信心勝訴,他直言不想說太多預測性的說話,很快便會得知判決結果。他並揚言,當日會如常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盡力行使議員職權,風雨不改。羅冠聰則表示,政府明顯針對進步民主派勢力提出訴訟,希望藉此要他們在議席和財政上付出龐大代價。姚松炎批評,政府今次透過法律程序進行政治打壓,市民不應看成是他們四位議員的事。


今年三月一日的聆訊中,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質疑四人宣誓並非真誠,指梁國雄破壞宣誓儀式的莊嚴性;姚松炎擅自更改誓詞;劉小麗以慢速讀出誓詞,翌日於臉書發表文章提及「我所讀的,是九十多個沒有串連的獨立字句,毫無連貫性及意義可言」等字眼,顯示她拒絕宣誓、蔑視《基本法》對誓詞的要求;而羅冠聰完成宣誓後高叫「權力歸於人民,暴政必亡,民主自決,抗爭到底」,實是支持港獨,他以變調方式朗讀誓詞,反映他並非真誠同意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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