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一
美國對台灣的14億2000萬美元軍售案送交國會,這是特朗普上任後第一次對台軍售。中國已表達強烈不滿。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諾爾特(Heather Nauert)表示,在周四(6月29日)向國會提出包括為早期預警雷達提供技術支持、反輻射導彈、魚雷以及SM-2導彈零部件等七項軍售案,金額達到14億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427億元)。
諾爾特稱軍售是展現美國“對台灣自我防衛能力的充分支持”,但美國“長久以來”認同北京而非台北的“一個中國”政策不變。
這項美國對台軍售內容包括預警雷達、HARM高速反輻射導彈、MK48魚雷、聯合距外武器(JSOW)空對地導彈、SM-2導彈部件、MK54輕型魚雷轉換套件、4艘紀德級驅逐艦的電戰系統的技術支持等。
台灣總統蔡英文30日上午主持三軍六校院聯合畢業典禮時表示,“過去一年多來,政府積極推動國防改革,除表達政府對國軍的重視,更要讓全世界看到,台灣有自我防衛的決心跟能力。”
《台灣關係法》是美國於1979年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終結與中華民國(台灣)的正式外交關係後,用來規范美國政府對台灣政策的國內法,由美國前總統裡根在1982年提出。
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的政策目標之一是維持台海穩定和平,持續提供台灣必要的防禦武器,讓台灣有能力抵禦可能危害台灣安全、社會及經濟的武力侵犯和脅迫。
“六項保證”
1)美國不會設下結束對台軍售的日期
2)不會更動《台灣關係法》的條款
3)不會在做出對台軍售的決定之前與中國大陸協商
4)不會做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調解人
5)不會改變對台灣主權的立場,也就是這個問題必須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美國不會壓迫台灣和中國大陸談判
6)美國也不會正式承認中國人對台灣的主權
軍售案已經向美國國會發出通知書,需要國會批准。這是共和黨總統特朗普上台後的第一次對台軍售。前任民主黨總統奧巴馬對台最後一次軍售是2015年 12月,金額18.31億美元,北京對此表示不滿。
美宣布10項18.31億美元對台軍售
共和黨麥凱恩承認美國對台軍售公佈在即
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週四表示,堅決反對美國對台軍售,稱這起軍售案破壞中美雙方互信,違背“特習會”的精神和共識。中國一向持反對立場,正向美方提出強烈交涉。
根據中央社報導,崔天凱稱美國對台軍售的行為是“屢教不改”,但中國會繼續教下去。
在軍售案消息公佈的前一天(6月28日),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表決通過,允許美國海軍軍艦定期停靠台灣港口。
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對《美國國防授權法案》進行調整,新條款同意美國海軍軍艦定期停靠台灣高雄港或其他港口,並允許美國太平洋司令部接受台灣軍艦的進港要求。
中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在周四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一貫堅決反對美台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和軍事聯繫。
中國官媒《環球時報》週四發表社評,稱“一旦美國軍艦真的停靠台灣港口,性質將是非常嚴重的。”可以視為美方對中國主權及領土完整的侵犯。
社評稱“特朗普正式成為美國總統後改變了之前圍繞一中原則的挑釁性態度,使中美關係重入正軌。如果在台停靠軍艦的法案最終通過,那將意味著中美又陷入這一領域的尖銳紛爭之中。”
中央社引述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講座教授陳一新的看法,認為該法案在委員會通過後,接下來在參眾兩院通過的可能性也很高。但法案通過後的履行與否才是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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