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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一醫院發生槍擊案致1死6傷 槍手系前僱員

發佈時間:2017年07月01日 00:07 來源:新華社 评论:0條 點擊:2804次

警方已證實,槍手是該醫院前僱員,在開槍自殺前曾試圖自焚。紐約市市長說,這一事件不是恐怖襲擊,可能是與工作相關的暴力行為。

現場圖

新華社紐約6月30日電(記者楊士龍李桃) 美國紐約市布朗克斯-黎巴嫩醫院一名前僱員6月30日下午在醫院內持槍行凶,導致一名醫生死亡、6人受傷。槍手自殺身亡。

紐約警察局局長詹姆斯·奧尼爾在新聞發布會上說,身穿白大褂的槍手持突擊步槍在醫院16樓、17樓開火,導致一名醫生當場死亡,另有6人受傷,其中5人傷勢嚴重。

奧尼爾說,警方已證實,槍手是該醫院前僱員,在開槍自殺前曾試圖自焚。

紐約市市長比爾·德布拉西奧說,這一事件不是恐怖襲擊,而是一起孤立事件,可能是與工作相關的暴力行為。

紐約警方表示,將對槍擊事件展開進一步調查。 (完)

美國為何頻發槍擊案

美國民用槍支數量佔全世界的35%至50%,平均每100人擁有90支槍。美國槍支暴力和槍支致死率,在發達國家中也是最高的。

據相關數據顯示,美國有2.83億私人槍支,如果不計算幼兒和兒童,平均人手一支槍,美國每年的槍支銷售量達450萬支。每年3萬多人死於槍下,同時,美國殺人案發生率為每10萬人5.6起。正是由於美國國內的槍支氾濫導致了美國暴力犯罪和謀殺案的發生率遠高於其他發達國家,而近年的情況尤為嚴重。

美國現代史上最嚴重的槍擊事件發生於2007年4月16日,弗吉尼亞理工大學一名韓裔學生在校園內開槍行凶,他在打死32人、打傷多人後自殺身亡。

美國為何不禁槍

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中明確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這一條文為公民持槍提供了法律依據。比較低廉的手槍價格為私人持槍提供了現實可能性。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行文頗為講究,它並不是說《憲法》給了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而是說,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這兩種講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說,美國的立國者認為,這種權利,不是統治者給予人民的一種恩賜,而是一種天賦人權。

雖然人們知道私人持槍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巨大隱患,但如今,美國並沒有哪個州明令禁止出售或擁有槍支。根據蓋洛普民調,美國民眾對嚴格槍支管制的支持度,近年來反而在持續下降。據統計,2011年只有26%的美國人支持全面禁止民間使用槍支,創下歷史新低。 (騰訊新聞綜合新華網、中國新聞網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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