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新社訊】自加州開始向符合條件的居民發放高達1100元的加州第二輪紓困支票以來,已過去了近兩個月。雖然數百萬人已收到了這筆錢,但許多加州人仍未收到付款。
隨著加州在未來幾個月會繼續發出紓困支票,以下是延遲付款的一些可能原因,以及一些人可能不會收到的原因。有些人還沒有收到紓困金,並且將來可能都不會收到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根本不符合條件。加州紓困金計劃要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1)您必須在去年的大部分時間裡一直是加州居民,且仍然居住在該州;
2)在 2021年10月15日之前提交了2020年納稅申報表;
3)去年收入低於 7萬5000美元(調整後的總收入和工資);
4)擁有社會安全號碼 (SSN) 或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 (ITIN),
5)不能被其他納稅人申報為受撫養人。
【加州紓困計劃的資格與聯邦政府不同】
這意味著很多從美國政府獲得三筆紓困金的納稅人,可能被排除在加州紓困計劃之外。
例如,由於所得稅要求,通常不提交申報表的加州人,基本上被排除在計劃之外。與聯邦政府的計劃不同,加州沒有提供其他的註冊工具讓非申報者繞過繳納所得稅的要求。
另一個主要區別是,加州對各種納稅人申報類別沒有更高的收入門檻。這意味所有身份,即使是已婚夫婦聯合報稅和作為戶主報稅的個人,也僅限於 7萬5000元的限額。
【您通過郵件收到您的加州退稅的話】
加州早在8月下旬就開始通過直接存款的方式分批發放紓困金,但本月早些時候才開始通過郵寄方式寄出紙質紓困金支票。因此,那些通常通過郵件獲得州退款的人應該會延遲,甚至可能到新的一年。
【您的個人信息已過期】
如果個人移動或更改了銀行帳戶信息,且尚未將其更新為最新狀態,則可能會出現付款延遲。
加州政府敦促,提交2020年申報表後搬家的納稅人,聯繫特許經營稅委員會(Franchise Tax Board,FTB)更新他們的地址。
【如您獲得社會保障或其他福利,但沒有額外收入,則不符合獲得紓困金的條件】
如果接受者有其他來源確實可算作調整後的總收入,那可能有資格獲得支票。
【您申請了個人納稅人識別號(ITIN),但尚未收到】
在10月15日之前申請了個人納稅人識別號,但尚未收到的加州人,將有額外四個月時間來提交納稅申報表,並且可考慮獲得第二輪紓困金,以及今年早些時候發放的第一輪紓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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