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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市政府申請強制令 與兩網的公司展開角力

發佈時間:2017年07月22日 23:35 來源:星島日報 评论:0條 點擊:3629次

三藩市市府律師赫雷拉入稟申請禁制令,要迫使Uber和Lyft交出司機資料。資料圖片


三藩市政府再出新招,與優步(Uber)和Lyft就司機的資料展開角力。


市府律師辦公室周五早上向三藩市高等法院申請強制令,要迫使Uber和Lyft遵守上月初對它們發出的傳票。


在6月5日發出的行政傳票,要求兩家網的公司交出四年的記錄,包括司機開車的哩數和時數、鼓勵遠至洛杉磯等城市的司機開車到來三藩市的獎金、給予司機的指引和訓練、適合傷殘人士使用的車輛資料以及在三藩市內司機行走的路線。


市府律師赫雷拉(Dennis Herrera)在聲明中表示:「已給予Uber和Lyft充足時間去遵守法例,他們選擇不合作,因此我們現時要上法庭。」


包括三藩市交通局局長(SFMTA)局長瑞斯金(Ed Reiskin)在內的三藩市交通官員,一直要求取得這些資料。


作為三藩市交通事務最高官員的瑞斯金曾向《三藩市觀察家報》表示,他對監管網的公司的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CPUC)不願向三藩市披露它擁有的數據感到「憤怒」,儘管已作出26次法律上的嘗試。


今次的關注,是有關在三藩市街道上穿梭的五千多輛網的以及它們對交通和安全所構成的影響,這數字是三藩市縣交通部(San Francisco County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經由數據發挖才取得,但大部分Uber和Lyft的數據仍是保密。


赫雷拉表示:「無可否認Uber和Lyft為乘客提供方便。但對某些人的方便,不能凌駕所有三藩市居民和訪客的權利,包括可以安全享用道路及單車徑的權利。」


Lyft在聲明中表示,在傳票發出後,公司曾與市府律師辦公室聯絡並與市府合作希望可以制定一份保密協議,既可以遵守傳票及公共記錄法,亦可以保障商業秘密免被公開。


市府律師辦公室指出,Lyft最終不願意去達成協議,「並要求不合理的條款」。


雖然Lyft的嘗試未能取得成果,Uber卻是不願踏出一步。


據市府律師辦公室指出,Uber反對傳票並拒絕提交任何文件,並向市府發信說明公司拒絕提交資料,但願意「會面協商」。


市府律師辦公室指Uber的代表「拖延會面、反應慢並且不願意承擔」。


赫雷拉表示:「Uber正在拋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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